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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今年以来,全国畜牧总站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部署,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征集推荐工作,经过企业申报、省级推荐、专家遴选、现场核验、集中复审、网站公示后,全国畜牧总站编制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推广目录(2025版)》。  以下为该目录中推广的技术和配套设施: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全量收集厌氧发酵技术,配套玻璃钢发酵罐,该技术适宜于温带以南气候区的粪污全量循环利用模式。  畜禽粪污源头分离收集技术,配套V型清粪机,该技术适用于各种气候区域的新建和改扩建猪场。  舍饲羊场粪污清洁收集智能化固液分离技术,配套自动传输收集固液分离成套装备,该技术适宜于温带以南高床舍饲养殖模式。  斜筛多辊粪污高效固液分离技术,配套斜筛式对辊固液分离机,该技术适用于不同气候带的奶牛粪污卧床垫料再生利用预处理。  分子膜覆盖固体粪污智能好氧发酵技术,配套膜堆肥成套设备,该技术适宜于在露天等工况条件下多场景应用。  固体粪污立式好氧发酵技术,配套立式堆肥反应器,该技术适宜于蛋肉鸡等固体粪污的发酵处理。  牛床垫料卧式好氧发酵生产技术,配套卧式发酵罐,该技术适宜于奶牛场粪污回床垫料生产。  固体粪污槽式堆肥发酵技术,配套转盘式翻堆机,该技术适宜于固体粪污槽式好氧发酵堆肥工艺。  粪污厌氧发酵处理利用技术,配套一体化厌氧发酵设备,该技术适宜于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全量粪污处理模式。  液体粪污还田技术,配套脐带式还田施肥机,该技术适宜于存储量较大的液体粪肥还田利用模式。  固体粪肥还田技术,配套双螺旋固态撒肥机,该技术适宜于固体粪肥快速还田利用模式。  粪污处理生物除臭技术,配套养殖场除臭菌剂扩繁设备,该技术适宜于养殖场内地面除臭、空气除臭、粪污处理除臭等场景。
2025-09-09 12:52: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工作,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动物检疫证明等填写及应用规范》(附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种类(一)动物检疫证明。调整动物检疫证明类型,将产品A证和产品B证整合为产品证,调整后的动物检疫证明分为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三种。(二)动物检疫专用章。用于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签章,继续使用现有“动物检疫专用章”样式,电子签章与实体签章样式一致。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动物检疫专用章上增加编号。(三)动物检疫标志。包括检疫验讫印章、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1.检疫验讫印章。包括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和无害化处理专用章。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可以在生猪胴体加施,印油颜色统一为蓝色。农业农村部前期批准试点使用的激光灼刻、数字喷码等检疫验讫印章,应当与本通知规定的滚筒式检疫验讫印章的印迹保持一致。使用无害化处理专用章替代原有“高温”、“销毁”章,印油颜色统一为红色。检疫验讫印章印油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2.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可以在生猪、牛、羊、家禽、马属动物、鹿、兔等胴体加施,也可在未经分割加工的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动物产品或者其外包装加施。3.粘贴式检疫验讫标志。可以在未经分割加工的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动物产品的外包装加施。上述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以及产地检疫申报单、产地检疫申报处理单、屠宰检疫申报单、屠宰检疫申报处理单、检疫处理通知单的具体规格样式及制作等要求见附件。野生动物检疫申报单、野生动物临床检查证书、乳用种用家畜隔离检查证书、种禽隔离检查证书、涉嫌动物检疫违法线索移交单、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通报单的样式、内容等,分别按照相应规定执行。二、强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订购和保存管理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组织订购生产。县级以上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账、专柜”保管,做好领用、发放、回收、销毁等记录,依托动物检疫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管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发生遗失的,要及时公示作废。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本区域使用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生产、保管、领用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各地应按照招标投标规定规范选择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生产企业,并将企业基本信息及生产发放记录等上传至动物检疫信息系统。三、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使用管理(一)规范动物检疫证明使用管理。自2026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证明,同时不再对屠宰环节分割的畜禽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产品检疫证明不再附载目的地信息。纸质版动物检疫证明的防伪功能通过二维码实现,扫描二维码可以获取相关检疫信息和检疫证明查验网址。各地要加快推进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全面推行畜禽产品检疫无纸化出证。全面推行检疫无纸化出证后,原则上不再出具纸质检疫证明。(二)强化动物检疫标志使用管理。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动物检疫标志,不再使用粘贴在动物产品包装上的小标签。各地要切实抓好动物检疫标志加施工作,确保在生猪胴体全覆盖,加快推进在牛羊胴体加施,逐步扩大其他产品加施覆盖面。对畜禽产品加施动物检疫标志时,只需选择一类动物检疫标志。(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地要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以及持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及时发现收集违法违规线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加大警示和震慑力度。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证章标志格式、样式、填写规范等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地要加强新政策宣传贯彻,确保相关措施落实落地。附件:1.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          2.动物检疫证明等填写及应用规范农业农村部2025年8月26日附件下载:农牧发〔2025〕8号.ofd
2025-09-09 12:50:48
为深入剖析当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形势,精准预警全省动物疫病风险,并高效部署下一阶段动物疫病防控重点工作,2025年9月4-5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成都召开了2025年上半年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分析会商培训会。来自21个市(州)的动物疫控机构负责人、技术业务骨干等50余人齐聚一堂,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一级调研员朱磊亲临会议现场并讲话。会议邀请了来自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单位和高校的专家教授,围绕猪、禽、牛羊等动物高发、多发、新发疫病的流行特点、监测情况、防控政策措施以及净化思路开展了深入的培训与交流。省疫控中心阳爱国主任根据2025年上半年监测数据和流调情况,对全省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形势进行了全面通报,并针对相关风险点作出提示和预警。成都天府中科基因等三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到会分享了2025年上半年动物疫病监测情况,为全省动物疫病防控提供了参考;内江、达州、南充等三市就2025年上半年动物疫病流行形势进行了分析和交流,各市(州)积极围绕2025上半年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情的现状及未来趋势展开了的讨论,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切实可行的对策。畜牧兽医局一级调研员朱磊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以下重要意见:强化监测预警,提升疫情早期发现能力要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抓好基础免疫,筑牢疫病防控屏障要切实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的基础免疫工作,确保 “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突出重点病种,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要认真落实“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要求;推进疫病净化,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快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此次会议是一次高质量会议,不仅是对我省上半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全面总结,更为下半年疫病防控重点指明了清晰方向。各市(州)纷纷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为四川兽医高质量发展、畜牧产业现代化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25-09-09 12:44:17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68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陈恩明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改出台新的兽药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颁布实施以来,有力推动全行业规范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我国兽药生产企业总产值达746.47亿元,兽药管理体系稳定运行,兽药研制、生产、经营各环节设施条件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制定发布兽药国家标准2330余个,批准使用的兽药制剂产品约2000多个,兽药质量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98%以上。“十四五”以来批准新兽药364个,其中一类新兽药22个。现行有效的《兽药注册办法》等11个部门规章、《兽药注册资料要求》等100余个公告,构成覆盖兽药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管全链条制度体系,支撑了《条例》有效实施。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我国畜牧兽医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兽药管理制度,推动提高兽药注册评审效率、加大急需创新产品供给、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持续整治养殖“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等。为此,农业农村部已启动《条例》修订工作。论证确定了《条例》修订总体思路、基本框架以及需要重点研究论证事项。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审慎推进《条例》修订工作,确保修订后的《条例》实现解难题、促发展、管长远、有实效。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原文链接:https://www.moa.gov.cn/govpublic/xmsyj/202508/t20250825_6476693.htm                                                                                        农业农村部                                                                                     2025年8月21日
2025-09-05 15:27:21
协会各分支机构、全体会员,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中“加快中兽药产业发展,加强中兽药饲料添加剂研发”的要求,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兽药全链条安全监管,维护动物健康,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挖掘中兽医药领域符合安全规范、具备创新价值的优质成果,促进畜牧兽医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用融通创新,助力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中国兽医协会拟举办2025年“大华农杯”中兽医药科技创新项目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征集目标以“汇聚中兽医药创新力量,赋能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立足产业实际需求,推动中兽医药理念、应用经验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通过征集中兽医药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梳理行业创新脉络,筛选具有产业化潜力、技术领先性且符合兽药全链条安全标准的优质成果,为后续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合作对接奠定基础,进一步激发行业创新活力,推动中兽医药在畜禽疫病防控、绿色养殖等领域的合规化、标准化深度应用,助力畜牧兽医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活动组织主办单位:中国兽医协会承办单位:中兽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平台支持单位: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三、征集范围本次项目征集聚焦蛋鸡肝病或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相应的预防、保健或治疗方案,同时考虑与其它养殖环节的协同作用,提高家禽家畜的整体健康水平。四、项目要求所有申报项目需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提交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且提交科研成果、创新技术的单位和团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不合规,提交材料方将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一)创新产品类:经临床验证并取得明确成果的中兽医药创新产品,包括新制剂、新配方及改良型产品等,需提供完整的临床验证报告与成果证明材料。(二)技术方案类:在兽用中药保健、预防、治疗领域具备完善技术方案,后期可直接应用于临床验证的项目,需明确方案的技术框架、实施路径与验证标准。预防方案内容需结合养殖环境和管理要求,制定预防方案的实施指南,包括用药剂量、用药周期、使用方法等;保健方案需确定保健方案的适用对象、使用阶段和使用效果评估指标,确保保健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治疗方案需明确治疗方法、用药原则和疗程,并与临床应用相结合,提高治疗成功率。(三)经典方剂类:中兽医药传统经方、验方的挖掘,需说明方剂的历史渊源、组方原理。(四)临床推广类:具备较高临床推广价值的兽用中药产品,需提供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数据、适用场景及推广可行性分析。五、申报对象疫控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禽养殖场(含生猪、蛋鸡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小型养殖场、家庭农场等)、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单位以及从事中兽医药研究应用、技术服务与推广的相关从业人员。六、申报方式相关单位和个人自主申报,申报需提交《中国兽医协会2025年“大华农杯”中兽医药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参见附件),详细描述项目的相关信息,字数控制在2000字之内同时,并附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应用截图、数据报告、相关图片、视频等,以支撑案例的真实性。申报表需经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提交,并提供一份word文件以备编辑。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x@cvma.org.cn,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务必将所有文件压缩至同一压缩包发送,并将压缩包及邮件主题以2025年“大华农杯”中兽医药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姓名+手机号的方式命名。七、征集时间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八、宣传与推广申报项目资料经专家审核符合征集要求的,将予以推广宣传:(一)在中国兽医协会第三届中兽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论坛开幕式上(2025年11月14日)对2025年“大华农杯”中兽医药科技创新征集项目进行宣传。(二)电子&纸媒宣传分别于第三届中兽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论坛会议会刊、中国兽医协会会刊《中国兽医》、中国兽医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合作媒体进行宣发。注:此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兽医协会。        九、联系方式联 系 人:冯亚楠,电话:13811273708(微信同) 010-62129116-804                李定刚,电话:13331277639电子邮箱:px@cvma.org.cn附件:中国兽医协会2025年“大华农杯”中兽医药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docx中国兽医协会2025年9月3日
2025-09-05 15:06:26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安全用药,根据《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安排,我部组织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同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生产企业的相关兽药产品进行跟踪检验。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监督抽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兽用生物制品省级监督抽检18批,全部合格;兽用生物制品部级监督抽检153批,不合格1批(见附件1);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3058批,不合格29批(见附件2);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部级跟踪检验338批,不合格2批(见附件3);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1批(见附件4)。请登录“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产品基础数据查询”版块,查阅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相关信息。二、不合格产品情况(一)兽用生物制品部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1.总体情况:共对70家标称生产企业的153批产品进行了检验,其中1家企业生产的1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7%。2.不合格项目:效力检验(中和试验)不合格。(二)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1.总体情况:共对694家标称生产企业的3058批产品进行了检验,均未检出非法添加物,其中26家企业生产的29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9%。2.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项目。29批不合格产品中,21批产品1个项目检验不合格,6批产品2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3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4个项目检验不合格。3.抽检环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抽检数量分别占抽检总数的21.8%、67.3%、10.9%,不合格率分别为0.5%、1.2%、0.3%。4.产品类别:化学药品类、抗生素类、中药类、其他类产品分别占抽检总数的39.5%、36.9%、23.3%、0.3%,不合格率分别为0.7%、0.9%、1.4%、10.0%。(三)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情况1.总体情况:共对78家兽药生产企业的338批产品进行了跟踪检验,均未检出非法添加物,其中2家企业生产的2批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率为0.6%。2.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性状、检查、含量测定项目。2批不合格产品中,1批产品1个项目检验不合格,1批产品2个项目检验不合格。3.抽检环节:生产、经营环节的抽检数量分别占抽检总数的99.4%和0.6%,不合格率分别为0.6%和0。经营环节跟踪检验样品全部为进口兽药。4.产品类别:化学药品类、抗生素类、中药类产品分别占抽检总数的41.1%、40.0%、18.9%,不合格率分别为0.7%、0.7%、0。(四)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情况省级监督抽检中发现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的兽药产品1批。三、重点监控企业情况根据《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重点监控企业判定原则,拟将下列企业判定为重点监控企业。(一)重庆海立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从经营环节抽取的有效成分含量为0的产品,经核实为标称兽药生产企业生产。(二)黑龙江正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年兽药质量通报中,同一企业兽用生物制品被抽检产品效力检验项目1批次不合格。四、有关工作要求对抽检发现的假劣兽药,各地要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和《2025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及时做好追踪溯源,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营、使用环节抽取的样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按照《兽药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对确系标称生产企业责任导致产品不合格的,要及时立案查处;经核实不属于标称生产企业责任导致产品不合格的,要将调查核实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由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综合相关情况依法组织查处。案件查处完成后,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执法办案情况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和法规司,并组织有关单位依法公开案件查处信息;对符合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条件的,要及时将撤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建议报我部畜牧兽医局。联系人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王子东              010-59193267附件:1.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监督抽检不合格兽用生物       制品汇总表2.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非生物制       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      3.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非生物制       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      4.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情况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9月1日附件1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监督抽检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汇总表序号抽检环节产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名称生产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单位(简称)备注1生产环节鸭病毒性肝炎精制蛋黄抗体(LY-20株)黑龙江正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正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11效力检验(中和试验)中监所“中监所”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简称附件22025年第二季度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序号抽检环节产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名称生产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单位(简称)备注1经营环节健胃散河北同源百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康牧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023110601鉴别(鉴别1未检出槟榔的显微特征)山东中心“山东中心”为山东省饲料兽药质量检验中心简称。其他检验单位也均为相关检验机构简称2经营环节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粉(水产用)山西争跃化工药业有限公司贵阳云岩富农农业技术服务部20240502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125.4%)贵州所3生产环节吡喹酮片吉林省康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康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1209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119.4%)吉林所4经营环节伊维菌素注射液哈尔滨千合动物药品制造有限公司新疆好兽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04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6.3%)新疆所5经营环节地美硝唑预混剂江西原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畜康兽药经营部20250203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60.6%)福建所6经营环节恩诺沙星粉(水产用)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司新平小林兽药店20250102性状(为类白色颗粒)、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50.8%)云南所7经营环节伊维菌素注射液江西省科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农安县祥和兽药商店20240401性状(为黄色澄明液体)、检查(颜色深于标准比色液)、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44.0%)吉林所8经营环节聚维酮碘溶液江西草珊瑚消毒用品有限公司陇川县章凤利农兽药经营部20241111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3%,限度为标示量的8.5%~12.0%)云南所9使用环节双黄连口服液山东超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壹诺宠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31001性状(为棕红色非澄清液体,有沉淀)、检查(pH值为4.0,限度为5.0~7.0)广东中心10经营环节阿苯达唑伊维菌素预混剂山东鲁宏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南通砀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0101含量测定(阿苯达唑含量为标示量的81.2%,伊维菌素含量为标示量的77.8%)江苏所11经营环节盐酸多西环素可溶性粉山东鲁宏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南通砀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2408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71.7%)江苏所12经营环节注射用青霉素钾山东聚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东丰县刘家兽药门市部20240501-2鉴别(鉴别2供试品红外光吸收图谱与对照的图谱不一致)、含量测定(含量按干燥品计算为4.0%,按平均装量计算为标示量的3.9%)吉林所13经营环节伊维菌素溶液山东天利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德县佳缘兽药经营部20240802检查(水分为1.6%,限度为1.0%)云南所14生产环节阿莫西林可溶性粉临沂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02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67.7%)山东中心15经营环节注射用硫酸链霉素山东雨泽银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丰硕兽药店20241101鉴别(鉴别4不呈正反应)、含量测定(无法测定)内蒙古中心16经营环节板青颗粒山东雨泽银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大安市鸿诚兽药销售有限公司20240801鉴别(鉴别1不呈正反应;鉴别2未检出精氨酸)吉林所17经营环节小柴胡散菏泽鸿升药业有限公司农安县三岗乡河军兽药商店20240602鉴别(鉴别1未检出黄芩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黄芩和黄芩苷)、含量测定(含量为0.1mg/g,限度为不得少于20.0mg/g)吉林所18经营环节恩诺沙星注射液山东谊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市曦英兽药有限公司20241003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88.2%)内蒙古中心19经营环节藿香正气散湖南绿亨世源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綦江区赵长江兽药经营部20240607鉴别(鉴别1未检出法半夏的显微特征)、检查(外观均匀度不合格)重庆所20生产环节聚维酮碘溶液(水产用)岳阳翔盛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岳阳翔盛动物保健科技有限公司20250301检查(pH值为2.7,限度为3.0~6.5)湖南所21经营环节白头翁散罗定市华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綦江区赵长江兽药经营部20250101鉴别(鉴别1未检出黄柏、秦皮的显微特征;鉴别3未检出秦皮)重庆所22经营环节氟苯尼考注射液重庆海立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市龙潭区晓宫兽药商店14030901性状(为黄色的澄明液体)、鉴别(不合格)、 检查(颜色深于标准比色液;水分为61.8%,限度为2.0%)、含量测定(含量为0)吉林所23经营环节阿莫西林可溶性粉四川巴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榆树市牧康兽药经销有限公司202406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1.8%)吉林所24经营环节白头翁散四川省科达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新平水塘永秀兽药经营部240501鉴别(鉴别1未检出黄连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白头翁皂苷B₄)云南所25经营环节龙胆泻肝散四川昂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重庆恒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40801鉴别(鉴别1未检出车前子、当归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当归)重庆所26经营环节替米考星预混剂四川坤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汝南县张军兽药经营部20250102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43.6%)河南院27使用环节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自贡市天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古田县丰富生猪饲养农民专业合作社230901含量测定(含量为标示量的51.6%)福建所28经营环节清瘟败毒散咸阳泰鑫药业有限公司漾濞惠泽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1103鉴别(鉴别1未检出黄连、知母、黄芩、甘草的显微特征;鉴别2未检出黄连、盐酸小檗碱)云南所29经营环节清肺散咸阳泰鑫药业有限公司青海同正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40315检查(装量不合格)青海所注:经营、使用环节抽取的样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仅代表被抽样单位在被抽样时销售或使用的兽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不能直接证明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同批兽药产品或其他兽药经营企业销售的同批兽药产品也存在质量问题,应以相关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附件32025年第二季度部级跟踪检验不合格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汇总表序号抽检环节产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被抽样单位名称生产批号不合格项目检验单位(简称)备注1生产环节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20250202性状(为无色的非澄明液体)、检查(可见异物不合格)中监所“中监所”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简称。其他检验单位也均为相关检验机构简称2生产环节戊二醛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山东中农普宁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中农普宁药业有限公司25042201含量测定(戊二醛含量为标示量的75.1%)河南院附件4不符合兽药追溯二维码监管要求情况汇总表序号抽检环节产品名称标称生产企业产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被抽样单位备注1经营环节氟苯尼考粉(水产用)山西恒达蕾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药字04085901420240102重庆轩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省级监督抽检,查询不到追溯信息兽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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