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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538号建议的答复冯玉臻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设立国家肉牛种业专项资金支持通辽肉牛种源基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设立扶持肉牛种业专项资金种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包括肉牛在内的农业种业发展。一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40多亿元,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测试评价、制(繁)种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国家种质资源长期库等一批种业领域重大项目。二是强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投入保障。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性能测定工作,加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支持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三是支持种业产业园创建。2019—2020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共批准创建10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并按程序分批次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地方完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您所提相关建议,在现有政策中已有较好体现。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规划的编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对现代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肉牛育种创新能力。二、关于出台肉牛良种冻精补贴政策“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在主要牧区省份实施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支持牧区肉牛良种推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属于指导性任务,地方在确保完成绩效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肉牛良种冻精补贴标准。为解决肉牛基础母牛存栏增长趋缓、架子牛供应不足问题,2021年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在内蒙古等农牧交错带所在省份,选择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肉牛养殖大县支持开展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对饲养基础母牛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调动母牛养殖积极性。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在指导牧区省份实施好牧区肉牛良种补贴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肉牛品种改良的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我国肉牛产业高质高效发展。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010–59192872农业农村部 2021年7月12日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2021-07-12 09:17:15
2021年5月28日,四川省兽医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杨朝波、中国兽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文京等领导以及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会员代表共计280余人。杨朝波一级巡视员首先代表省农业农村厅对省兽医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和建会十周年庆祝活动的表示祝贺,希望协会在新班子的带领下,牢记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省兽医行业,认真履行《动物防疫法》赋予的职责,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为我省“10+3”农业产业体系发展保驾护航,持续擦亮四川农业强省金字招牌,争取在全省乡村振兴事业中立新功。中国兽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文京代表中国兽医协会向四川省兽医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选举工作致辞祝贺,希望四川省协会以成立十周年为新的起点,在《动物防疫法》赋予的管理兽医法定职责下,精益求精,开拓进取,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取得更大的发展成效。真诚希望两家协会未来的合作不断深入,携手共创兽医协会发展的美好未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会长周明忠所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常务理事及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审议通过了新入会会员的入会申请;审议通过了授权协会秘书处直接审批会员入会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常务理事会领导班子: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阳爱国当选第三届常务理事会会长;四川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程安春当选名誉会长;曹三杰、李键、贾仁勇、岳华、彭广能、高荣、杨鑫、陈希文、黄志秋、徐刚、康润敏、杨丁、李发志当选副会长;陈弟诗当选秘书长;袁东波、林毅、汤承、徐志文、郝力力、岳建国、鲁志平、胡延春、胡中云、罗毅、黄长青当选副秘书长。新当选会长阳爱国代表第三届常务理事会作了《继往开来 担当作为——谱写四川兽医事业和协会发展新乐章》的主旨讲话,对协会的工作做出规划和安排,紧紧围绕“搭建兽医平台,服务乡村振兴”为主题,团结带领全省兽医同行紧盯国家重大需要,密切结合我省兽医事业发展和协会建设的实际,努力开创四川兽医事业新格局。会议还表彰了全省兽医行业2020年度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阳爱国会长还对新《动物防疫法》进行了现场宣讲和释疑。本次会议的举办还得到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出席会议的嘉宾还有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富刚;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王红宁院长;西南民族大学畜牧兽医学院李键院长;四川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贾仁勇副院长;厅畜牧兽医局、厅农业综合执法局、省饲料兽药处、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兽药监察所、省畜牧总站、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阳平种牛场等相关单位领导出席了会议。(四川省兽医协会)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杨朝波讲话中国兽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文京讲话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周明忠会长作工作总结报告四川省兽医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阳爱国会长讲话
2021-06-01 10:59:02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是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必要修改完善。修订后的《条例》,重点从三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作出规定。一是完善生猪屠宰全过程管理。《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屠宰生猪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应当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出厂(场)生猪产品的名称、规格、检疫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履行报告、召回等义务,并对召回的生猪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二是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条例》规定,发生动物疫情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同时对运输车辆的基本情况进行查验、记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兽医,由其对屠宰的生猪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论负责。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国家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三是完善法律责任。《条例》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规定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可以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对有关人员予以拘留。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被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5年内不得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2021-05-25 14:20:3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是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必要修改完善。修订后的《条例》,重点从三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作出规定。 一是完善生猪屠宰全过程管理。《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屠宰生猪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肉品品质检验应当遵守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规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产品出厂(场)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出厂(场)生猪产品的名称、规格、检疫证明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发现其生产的生猪产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履行报告、召回等义务,并对召回的生猪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 二是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条例》规定,发生动物疫情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同时对运输车辆的基本情况进行查验、记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兽医,由其对屠宰的生猪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论负责。经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国家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 三是完善法律责任。《条例》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规定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可以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等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以对有关人员予以拘留。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被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5年内不得申请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信息来源:中国兽医发布
2021-04-02 09:27:05
​7月22日,农业农村部召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研究分析当前汛情、灾情,细化任务措施,安排部署当前及下一阶段农业防汛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自觉、担当的气魄、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生产和防灾减灾,坚决守住守好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基本盘。(农业农村部网站 丛琳摄)会议指出,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最关键时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不确定性增加,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农业防汛救灾的严峻形势,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扎实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减灾各项工作。要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农业防灾减灾夺丰收包省包片督导分工责任,督促指导地方落实抗灾救灾关键措施。全力推进科学抗灾,密切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发布分区域、分作物的技术指导方案,指导南方地区加快早稻收割归仓和晚稻移田栽插,确保不误农时。扎实搞好灾后生产恢复,紧急调剂调运救灾种子,指导受灾地区抢排农田积水,因作物因灾情调控肥水,对绝收地块及时改种补种,开展水毁设施和农田修复。加强病虫监测预警,重点防控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等。狠抓灾区动物疫病防控,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暴发流行。信息来源:农业农村部
2021-04-02 09: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