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2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由省农业农村厅遴选一批业务能力较强、带动影响力较大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统一组织脱产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多年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经验、在农机化培训方面有优势的优先,2023年骨干人才培训内容以农机化技术为主。(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在成都市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必要的专职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队伍。(四)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六)愿意在省农业农村厅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二、申报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2.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报名材料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904办公室。三、申报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7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四、遴选程序1.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2.评审。由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3.公示。省农业农村厅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省级骨干人才培训机构。联系人:周艺联系电话:028-85505536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