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屠宰“严检疫强规范 保安全”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6〕124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现将《四川省畜禽屠宰“严检疫 强规范 保安全”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3月30日四川省畜禽屠宰“严检疫 强规范 保安全”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推进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畜禽屠宰“严检疫 强规范 保安全”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规范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严厉查处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有力整治不遵守国家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行为。二、工作任务(一)严格开展畜禽屠宰检疫。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职责,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禽入场查验、待宰静养等制度,严禁无检疫证明、未佩戴牲畜耳标、不符合调运规定的畜禽入场。驻场官方兽医要全面落实屠宰检疫制度,严格查验入场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严格按照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按要求在“四川智慧动监”平台上传现场检疫照片,做好产地检疫证明查验、屠宰检疫等记录。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规范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加盖检疫印章、加施检疫标志;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监督屠宰企业做好无害化处理,有效保障出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二)深入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2026年是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生猪屠宰GMP”)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各地要持续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检查指导,重点针对屠宰过程管理、检验检疫、文件记录等薄弱环节,防止出现落实不到位甚至倒退现象,确保生猪屠宰GMP“真符合、真实施”。生猪屠宰企业在生产车间部分功能间、检验室进行改造或主要设备发生变化时,应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变更情况报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在收到变更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改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缺陷项目整改情况“回头看”,认真核查GMP首次检查指出的缺陷项目整改落实情况,防止生猪屠宰企业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发生。要对照企业前期整改材料逐项检查,监督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填报《生猪屠宰企业缺陷项目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表》(附件1),确保严格执行生猪屠宰GMP。对未整改到位的企业,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切实加强牛羊禽屠宰监管。各地要加快推进牛羊禽集中屠宰,支持、引导牛羊禽屠宰厂(场)升级改造,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和品牌化建设。督促指导牛羊禽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工作,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检验规程设置检验岗位,依照肉品品质检验规程开展检验工作。经品质检验合格的,应当出具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随产品同行。监督牛羊禽屠宰企业做好畜禽及畜禽产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检疫检验不合格及不可食用产品无害化处理要求。(四)加快做好资质审核清理。各地要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四川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等要求合理设置、严格审核生猪屠宰企业资质,对未通过生猪屠宰GMP首次检查且不符合设置为小型屠宰场点的,依法有序做好清理退出工作。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的条件,按照《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 51225)、《禽类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 51219)等国家标准指导建设牛羊禽屠宰企业,符合要求的及时报请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备案管理,并与“四川智慧动监”关联。对不具备《畜牧法》规定条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等证照不全或信息不一致,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及时换发以及未纳入《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备案管理的牛羊禽屠宰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依法责令关闭。(五)全面抓好行业安全监管。各地要认真开展全省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辖区屠宰环节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加强对高风险环节和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21号,督促辖区内生猪屠宰企业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要切实做好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紧盯有限空间、液氨使用等高风险环节,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屠宰生产安全。三、工作安排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为2026年4月至10月,分4个阶段。(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动员等具体工作。(二)自查阶段(4月—5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告知工作,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本辖区的畜禽屠宰企业,督促其对标工作任务开展自查自纠。(三)检查阶段(6月—9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标工作任务逐项进行集中排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处理。(四)总结阶段(10月)。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改进监管措施,不断提升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水平。我厅将组织开展交叉互查和抽查工作,督促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巩固行动成果。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统筹畜牧兽医、农业综合执法力量,协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二)规范开展检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国务院、我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紧密结合屠宰环节风险监测抽样、农资打假、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群众投诉举报核查等工作,合理安排检查频次。不对基层定指标,不搞排名通报,涉企检查时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秩序。(三)强化指导服务。省厅将督促生猪屠宰行业质量管理专家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的技术指导,帮助解决各地在行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也可根据辖区实际,成立专家服务团,开展技术帮扶指导服务。(四)做好信息报送。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和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存在问题等情况,11月15日前报送行动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畜牧兽医局,邮箱1358264159@qq.com。联系人及电话:畜牧兽医局 官艳丽  028‒85536353附件:1.生猪屠宰企业缺陷项目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表      2.畜禽屠宰“严检疫 强规范 保安全”行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2026-04-03 17:22:33
本报讯(记者 郜晋亮 见习记者 赵桐)3月20日,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在云南昆明举办西南边境地区兽医卫生宣传交流研讨会,重点围绕边境地区兽医卫生宣传工作开展经验交流。  交流环节中,各相关省(区、市)分享了兽医卫生宣传工作的实践经验。广东省推广地铁短视频、高危人群培训等全链条宣传模式,全面提升基层防控能力;广西运用融媒体宣传干预、AI数字犬证管理等措施,显著提升群众知晓率;海南省推行案例化传播、分层精准宣教、本土文化融合,推动宣传入脑入心;湖北省创新趣味科普、宣教干预包、跨部门联动,增强宣传实效;重庆市构建长效宣传培训机制,推行分众化、多形式科普宣教,实现马鼻疽消灭、狂犬病零病例、布病疫情持续低位运行;云南省、昆明市及五华区立足边境实际,健全联防机制,开展民族语宣传、农村大喇叭、“小手拉大手”等科普活动,取得布病防控双下降、血吸虫病提前达标等显著成效。  会议同时针对边境地区跨境动物疫病传播风险高、宣传覆盖不足、部门协同不够紧密等问题,聚焦强化跨境防控协作、壮大基层防疫力量、优化宣教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完善联动机制等方面开展研讨,并提出深化区域协同与东西部协作、共享优质科普资源、建强本土宣传队伍、推进信息化建设、吸纳社会化服务力量参与、充实基层防疫资金与人员保障等建议,为提升兽医卫生宣传能力提供了新思路。  本次会议由世界银行“预防、准备与应对新发传染病项目”支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主办。会议邀请广东、广西、海南、湖北、重庆、云南等省(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昆明市及五华区相关单位,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畜牧兽医科学院以及媒体代表等18名专家参会。
2026-04-03 15:30:54
按照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好2025年度厅属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3月29日下午,疫控中心党总支召开了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总支书记阳爱国主持会议,全体总支委员参加会议。会前,党总支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专题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确保各个环节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推进落实。会上,总支书记代表总支作对照检查,通报了2025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改整治情况,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中经济审计反馈问题。班子成员从“加强理论武装、执行上级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6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进行了深刻原因剖析,明确了整改努力方向。各总支委员进行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敢于揭短亮丑,又深挖思想根源,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阳爱国作总结表态发言,要求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好厅党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不断深化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敬畏之心,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更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强化党建引领。本次组织生活准备充分,效果显著,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实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为推动单位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6-04-01 17:25:08
2026-03-31 17:00:06
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一场关于“养殖”与“AI”的讨论,悄然升温。牧原股份董事长秦英林代表提出“构建养猪大模型”;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委员建议将AI设备纳入农机补贴。这些声音,汇聚成一个清晰的信号:我国畜牧业正站在从传统养殖向智慧养殖跃迁的起点。  为什么智能化突然成了核心命题?  过去我们常说,养殖是个苦活、累活、技术活。一场疫病可能让数年心血归零,一个经验老道的场长可遇不可求,饲料成本波动直接挤压本就微薄的利润空间。如今,情况正在改变。智能巡检机器人昼夜巡检,猪群咳嗽管家实时监测,AI不仅能“看”猪,还能“听”病。这些技术落地的背后,折射出一个更深层的逻辑:当劳动力红利消退、疫病风险加剧、市场波动成为常态,经验养殖已经难以为继。智能化不再是锦上添花,而是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  但智能化的深意,远不止于设备升级。秦英林提到的“养猪大模型”,直指行业痛点:中国有全球最大的养殖规模、最丰富的生产数据,但这些数据如果只是“孤岛”,无法形成系统、标准、可复制的模型,那我们就永远停留在“靠经验吃饭”的阶段。刘永好的建议则切中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智能设备像当年的拖拉机一样,纳入农机补贴,成为养殖户“买得起、用得上”的工具。从两会的声音里,我们读出一个共识:智能化将是大势所趋。  两个月后,5月的成都,第二十三届中国畜牧业博览会将如期举行。这不仅是一次展会的延续,更是一场从“建言献策”到“一线探索”的集结。  事实上,智能化的演进,已经在过去几年的畜博会上铺陈开来。2023年成都畜博会,轨道视觉机器人、智能饲喂器初露锋芒;2024年南昌畜博会,智能装备品类更丰富、技术更清晰;2025年青岛畜博会,数百家智能装备企业集中亮相,牧原、温氏等龙头企业通过数字化养殖解决方案,让行业更直观地看到“数据决策”的模样。  而今年的成都畜博会,将站在更高的起点。同期将召开第五届智慧畜牧业发展大会,牧原智慧养猪、智慧蛋鸡S1大模型等标杆案例同台亮相。参会代表中,养殖企业决策者与技术负责人占比预计超70%,真正聚焦一线需求。  从两会代表的热议,到一线企业的探索,2026年的春天,我国畜牧业正在经历一场静水流深的变革,而畜博会无疑将是探索成果的一次集中呈现。届时,覆盖养猪、养鸡、平台服务、智能装备等各领域的成果案例将悉数展示。欢迎业界同仁共聚成都,见证行业变革,共话智慧未来。  5月,成都见。张瑞霜
2026-03-31 15:32:57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生猪产业稳产保供,保障养殖场(户)合法利益,助推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将落实“保处联动”,提高生猪保险承保理赔精准性。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各地应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建立由当地财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保险监管部门以及保险公司组成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以下简称“保处联动”)工作。推动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提升收集、运输、暂存、处理等全流程工作效能。引导无害化处理场收到病死猪48小时内实施无害化处理,并出具无害化处理证明。  一是推进“保处联动”线上化,牵头部门应推动建立“保处联动”线上化工作机制,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数据与保险公司业务数据以有效方式进行核对,逐步实现养殖、无害化处理与承保理赔信息全流程数据贯通。二是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核验,各地要实现生猪生产养殖、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农业数据与承保理赔等保险类数据多重交叉核验,提高生猪保险承保理赔精准性。做好回溯管理。保险公司应每年对生猪保险承保理赔数据进行回溯分析,并根据当地生猪生产动态性特点,制定保险数据与生产数据偏差标准,切实防范风险。  《通知》要求,建立调整机制,促进生猪保险提质增效。完善产品供给,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保险产品,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发展仔猪保险,为养殖场(户)提供更全面保险保障;定期调整费率,各地应建立生猪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营情况、疫病发生率等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合理确定相关费用。保险公司要持续加强生猪保险管理,将综合费用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深化科技应用,保险公司应持续加大生猪保险领域科技投入,通过“智能点数”“智能称重/测长”“AI生物识别”等科技手段,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和精准性。  同时,《通知》还要求要维护市场秩序,优化生猪保险发展环境。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保险公司应严格落实承保理赔管理规定,不得少赔、拖赔、惜赔,不得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各单位要加大对虚假承保理赔、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损害生猪养殖场(户)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各地相关部门、保险公司等应共同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对诚信记录良好的养殖场(户),在承保条件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对存在交易病死猪、骗保骗赔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养殖场(户),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前提条件的要求,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通知》强调,加强组织保障,提高生猪领域灾害应对能力。明确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要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严格落实生猪检疫、定点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生猪疫病监测预警处置。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推进病死猪收集、转运、暂存、无害化处理全流程线上化管理。保险监管部门要做好生猪保险业务指导,加强承保理赔工作监督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发生重大灾害、生猪疫病时,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特事特办,以有效手段加强联防联控,提升应对能力;积极总结宣传,各单位要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生猪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养殖场(户)政策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
2026-03-30 15:14:40
(1)建强防疫队伍,夯实工作基础。全县共落实村级动物防疫人员141名,与21名防疫承接人签订村级动物防疫服务购买合同,落实劳务补助资金92.7万元,从人力、财力两方面保障,真正实现防疫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干事”,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筑牢基层根基。(2)强化科技赋能,提升防疫技能。召开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暨特聘防疫专员培训会,组织全县23个乡镇的畜牧兽医站站长及特聘防疫专员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围绕免疫操作技术要点、动物疫病防控核心知识、“先打后补”政策实施要求等核心内容系统讲解,通过专业培训切实提升防疫人员的技术实操能力和政策执行水平。(3)创新工作模式,破解防疫难题。针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特点,组建消毒、畜禽免疫注射综合服务队,采取逐社逐户上门服务的方式推进防疫工作。针对散养家禽白天放养、免疫注射难度大的痛点,村级防疫员灵活调整工作时间,选择一早一晚开展H5H7禽流感疫苗注射,既解决了防疫实操难题,又大幅提升了防疫工作效率和免疫覆盖密度。(4)做实物资保障,确保防疫有序。提前谋划、精准调配春季动物防疫各类物资,全县统筹调运发放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68.7万ml、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24.6万ml、牛羊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2.8万头份、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09头份,同步配套发放消毒药6.61吨、免疫注射器械141套、防护服1200套,各类防疫物资足额到位、精准投放,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提供坚实物资兜底保障。
2026-03-27 17: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