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动疫控〔2022〕01号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川动疫控[2023]01号动物疫苗采购项目,已于2023年2月28日开标。其中,羊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口蹄疫等其他疫苗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各评标小组评审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告如下: 包号货物名称产品规格数量(万毫升、万头份)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中标供应商备注第一包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1008.10.66665.346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二包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908.60.66599.676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包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856.30.66565.158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包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793.50.66523.71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第五包猪O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50、100头份/瓶5711.32753.72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六包猪O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50、100头份/瓶480.71.32634.52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包猪O型、 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6121.861138.32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八包O型、 A型口蹄疫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O/rV-1株+A/rV-2株)50、100毫升/瓶555.81.861033.788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九包O型、 A型口蹄疫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O/rV-1株+A/rV-2株)50、100毫升/瓶504.11.86937.626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包猪O型、 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500.61.86931.116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第十一包猪O型、 A型口蹄疫二价合成肽疫苗50、100毫升/瓶478.91.86890.75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包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934.3771.691579.0971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十三包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881.91.691490.411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四包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846.691.691430.9061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第十五包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839.91.691419.43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细胞源,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9490.291145.21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第十七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7960.291100.84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第十八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细胞源,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647.60.291057.804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第十九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6300.291052.7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420.40.29991.916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2960.29955.84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第二十二包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00头份/瓶794.020.4317.608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包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100头份/瓶644.6550.4257.862华派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包羊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50头份/瓶430.72861.4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致谢:采购单位衷心感谢所有参加投标的企业!郑重声明: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尽快予以答复。公示期间质疑电话: 028-85561023(厅畜牧兽医局)。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3月1日
2023-03-02 12:52:56
四川省兽医协会关于评选202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协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市(州)联络处及相关单位:       为弘扬四川兽医服务“三农”大局,致力兽医相关、保障畜产品安全、参与乡村振兴、抗震救灾等方面的工作精神,充分发挥兽医行业爱岗敬业先进典型与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全省兽医工作者的创先争优的工作热忱,增强兽医人不忘初心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经研究,我会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现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1. 协会单位会员、协会联络处及分支机构;市(州)县(区)动物疫病预防防控机构、动物诊疗、参与乡村振兴的兽医领域企业;2. 协会个人会员、相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兽医行业相关工作,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兽医公益活动的人员;3. 全省市(州)、县(区)乡镇基层一线工作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动物防疫员等兽医工作者。二、评选原则1. 推荐评选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评选质量,宁缺勿滥。2. 向基层兽医工作者及管理骨干倾斜;向兽医科研、推广、应用实践人员及骨干倾斜;向风险大、任务艰巨的岗位倾斜;向坚守“三州”“老少边穷”地区基层一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倾斜。 三、评选表彰名额本次评选活动,拟表彰先进单位35个、先进个人50名。四、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条件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参与协会工作;2. 热心兽医公益事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3. 关心协会的发展,从人财物方面给予协会大力支持;4. 能够发挥联络处、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的作用,积极为行业和协会发展建言献策,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的。(二)先进个人条件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2.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3. 热心协会公益事业,关心协会发展,富有爱心,积极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4. 积极参与兽医行业发展,在动物防疫、动物诊疗、生产实践、技术推广、教学科研、巩固脱贫、乡村振兴、抗震救灾等工作中成绩突出,有重要贡献,有感人事迹等。五、评选方法:1. 本次评选原则上以单位推荐为主。参选单位及个人逐级通过县(区)、市(州)动物疫控中心或者市(州)协会联络处申报参选。原则上每个市(州)可以推荐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2人。2. 个人自荐或者协会常务理事3人以上推荐的人选,请直接向协会秘书处提交申报材料。3. 根据评选范围和标准,推荐单位(推荐人)应首先对候选人进行参选条件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再由推荐单位(推荐人)推选合适人选,签署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上报推荐材料。协会秘书处负责对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进行收集和资格审查,最后经评委会评审、公示、再进行表彰。六、评选要求1. 参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是协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2. 本会会长、秘书长原则上不参与评选,如有特殊重大贡献,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参加评选。七、申报流程1. 县(区)、乡(镇)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材料须由本单位或者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印章后报市(州)动物疫控中心(协会联络处)初审后,再统一报省兽医协会秘书处。2. 协会其他会员单位及自荐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资料后,盖上本单位公章,可以直接报协会秘书处。3. 申报材料包括:推荐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先进事迹的材料字数限定500字左右,切忌冗长。八、资料报送1. 申报材料请在申报时连同未盖章的可以修改的word申报表一起于2023年1月2日前报送到协会邮箱。过时不报,视为放弃参选。2.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报送的资料需要加盖公章或者签名的,请同时发送已经盖章和签名PDF扫描件或者照片。3. 为提高工作效率,所有申报资料请直接发送到协会邮箱scdwfyxh@163.com收。附件:1. 先进单位申报表2. 先进个人申报表                                                                                                        四川省兽医协会                                                                                                        2022年12月26日
2022-12-26 12:23:25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做好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家庭农场重点工作的通知》(N〔2022〕—900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八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选工作,同时对四川省第五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开展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要求2022年全省计划新评定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300家左右,请各市(州)严格按照《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办法》(川农规〔2022〕3号)评定条件,对照《关于印发家庭农场三年发展目标任务(2020-2022年)的通知》(川农函〔2020〕722号)目标规划,重点在没有省级示范场的乡(镇)布局。原则上,每个市(州)申报数量不超过20个,缺口较大的可适当放宽。优先推荐粮油(含粮经统筹)种植类、生猪养殖类、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的家庭农场参加评选。在基本农田新增从事非粮产业的不得申报。二、监测要求按照当年评选条件,对已获得四川省第五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称号的,全覆盖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对未纳入名录系统管理和不再符合省级示范场条件的,提出取消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称号建议。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省级示范场评定和监测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动员引导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二)严格条件。按照“一村一示范、一镇一省级示范”的目标综合布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积极申报,做好核实、初审工作。(三)报送资料。市(州)统一汇总、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并将省级示范场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汇总表各1份)和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厅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另外,《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表》也一并报送,报送时间截至12月9日。(四)逐级监测。各市、县应相应对照本等级评定办法,对本级示范场开展监测工作,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取消其命名称号,并对外公告。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28-85505522电子邮箱:nb4c@163.com 附件:1.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表      2.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汇总表(2022年度)      3.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监测表         附件1-3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1月14日
2022-11-16 10:31:28
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因受“成都7.15新冠疫情”影响,延期举行的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和地点(一)考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考试科目具体安排为:基础科目:上午8:30—9:30;预防科目:上午11:00—12:00;临床科目:下午2:00—3:00;综合应用科目:下午4:30—5:30。(二)考试地点:成都市二、准考证打印前期已缴费考生应于2022年9月19日至25日期间,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7月11日至17日期间已打印的准考证作废。三、考试资格取消和退还考试费用申请因受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试延期影响,原报名缴费考生预判在9月25日无法参加考试的,可申请取消考试资格和退还考试费用。(一)申请时间和方式。拟申请考生可于9月7日至9日期间,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写申请退费信息,包括银行卡号(必须为考生本人银行卡)、开户行、联系电话等。(二)考试费退还时间。省考区将根据2022年考务工作安排进展,统一集中退费,具体时间请关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告。四、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拟参加9月25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试考生,须符合和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一)符合以下要求考生方可参加本次考试1.请广大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0天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做到不聚集、不聚餐,减少流动。考试当天考生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须为绿码。2.所有考生应在川内完成首场考试前“三天两检”(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持有检测资质的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3.现场体温检测低于37.3℃。4.自备并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仅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5.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二)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试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人员。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的。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三)注意事项1.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未完成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或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2.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在考点入场检查处,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扫场所码和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及体温检测等。3.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不再参加考试,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五、其他事宜(一)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9月25日考试取消的,省考区将对所有考生统一集中退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平台或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或通知。请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短信接收功能畅通,相关情况可能通过短信发送。(三)考试类别、内容和考试合格成绩认定及资格申请和授予、证书补发等,仍然按照2022年2月23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的《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公告》相关要求执行。六、考生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所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材料(信息)均准确、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导致考试安排有所调整,期间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9月1日
2022-09-02 10:14:07
川农函〔2022〕410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根据《四川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川农发〔2021〕14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下简称“减抗行动”)顺利实施,确保完成2022年度减抗行动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是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绿色健康养殖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省厅已将减抗行动工作纳入2022年度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推进减抗行动工作有序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022年度目标任务。二、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组建减抗行动工作专家组,为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监测跟踪和效果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指导实施减抗行动的养殖场(户)合理制定方案,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做好兽药规范使用承诺(见附件1和2),规范养殖档案填写,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尤其是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要求做好兽药使用记录(见附件3),持续推进养殖场(户)科学规范使用兽药。三、强化效果评价。各地要按照《养殖场(户)减抗效果评价打分表》和相关材料要求(见附件4和5)及时对本辖区内实施减抗行动的养殖场(户)开展减抗行动成效评价,评价通过后发布达标养殖场(户)名单,同时要及时总结达标养殖场(户)减抗行动工作的经验和成效,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抗模式。各市(州)可推荐5-8家减抗行动推进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达标养殖场(户)申报省级达标减抗养殖场,经省厅组织评价认定后发布,并允许使用农业农村部确定的“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达标养殖场”标识。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多种媒介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共识。通过印发宣传挂图、明白纸及进村入户(企)等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规范用药意识和水平。要组织引导养殖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农户方式,邀请专家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逐场逐户推广普及科学用药知识和技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宣传培训的良好氛围,稳步推进减抗行动。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在12月底前报送减抗行动年度工作总结,同时报送推荐申报省级达标减抗养殖场(户)的名单和评价材料。联系人:饲料兽药处 官艳丽 028-85593957。附件:1.兽药规范使用承诺书   2.我国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品种目录   3.畜禽养殖场(户)兽药使用记录(样式)   4.养殖场(户)减抗效果评价打分表   5.养殖场(户)减抗效果评价材料要求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6月27日附件1-5
2022-07-04 11: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