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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生猪生产情况如何?生猪市场供应有什么变化?下一步养殖场户要如何安排生产?近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  问:当前生猪生产供应形势怎么样?   答:当前生猪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产能充裕,猪肉供应和消费同步增长,亏损有所减轻。  生猪生产方面,当前产能略高于调控目标上限。据我们监测,今年2月份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4343万头,同比增长1.7%,比4100万头的正常保有量多243万头,相当于正常产能调控目标的105.9%。能繁母猪存栏量虽然略高于产能调控上限,但从动态变化看,过剩的产能正在有序回调,2月份能繁母猪存栏量比1月份下降了0.6%。  市场供应方面,今年1、2月份生猪出栏合计同比增加1.6%,市场供应相对宽松。但受餐饮业恢复、学校复课的带动,户外消费和集团消费回暖,猪肉消费逐步增加,2月份以来猪价已持续回升。据我们监测,3月份第3周,全国生猪平均价格每公斤15.5元,同比上涨23%,但还低于成本线。目前出栏一头生猪平均亏损约100元。春节后是猪肉消费淡季,2009年以来的15个年头,大多数年份春节后养猪都是亏损的,只有4个年头没亏损。去年同期亏300多元,相比之下,今年亏损情况还要轻一些。  问:后期生猪市场供应趋势预计会如何变化?   答:最近一年多能繁母猪存栏量一直保持在4100万头的合理存栏量之上,产能基础稳固,仔猪供应和出栏肥猪也都保持在较高水平。从新生仔猪情况看,2022年9月—2023年2月全国新生仔猪数量同比增长3.5%,且各月同比增幅逐月增加,预示未来半年生猪出栏量将持续增加。现在消费还处于淡季,预计最近一两个月猪价短期内将低位震荡,大幅上涨可能性较小。  特别要说明的是,近期有一些媒体和市场机构根据个别地区的调查,炒作生猪疫情牟利套利,误导养猪场户,请大家一定要警惕。据我们监测,目前全国生猪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母猪淘汰率处于正常范围,而且母猪生产效率有所提高,后期市场上不会出现个别人所说的供应紧缺。今年1—2月,新生仔猪数量同比增长了8%,2月末全国生猪存栏同比增长5%。同时,前两个月的全国猪饲料产量增长4.9%,这些数据都说明生猪生产是稳定增长的。  问:就目前的形势而言,对养殖场户安排生产有何建议?   答:主要是提醒大家不要以“赌行情”的心态补栏增养,这种情况在2021年已经出现过,一些养猪场户怀疑农业农村部的数据,盲目相信个别机构的信息炒作,在下半年都陷入了亏损。  在这里,建议广大养猪场户:一是不要盲目压栏,该出栏的肥猪一定要及时出栏,以免造成“肥猪更肥”、猪肉供应增加更多,价格还是起不来。二是不要盲目增养母猪,目前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还略高于合理水平上限,猪圈里是不缺母猪的。三是要做好防疫工作,春季是生猪疫病高发期,要切实抓好隔离、清洗、消毒、免疫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亏损的时候更不能放松防疫,否则就不是亏损那么简单了,甚至会“全军覆没”、“颗粒无收”。  问:在稳定生猪生产方面,农业农村部接下来有哪些打算?   答:去年12月份开始,我们就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养殖场户应对春节后的养殖亏损,稳住生猪正常产能,特别是反复提醒养殖场户顺时顺势出栏生猪、不压栏,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配合有关部门启动了第一批冻猪肉收储工作,鼓励屠宰加工企业抓住时机增加商业储备,稳定生猪生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引导养猪场户合理安排生产。紧盯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督促地方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措施,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市场预期。组织好春季集中免疫,加强非洲猪瘟等猪病的监测排查,早发现、快处置,及时化解疫情风险。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猪肉储备调节,促进市场供应平稳。
2023-03-30 12:52:38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与评估工作。经养殖场自愿申请、市级建设评估和推荐、省级检测和现场评审,确定成都市等6个市(州)的17个养殖场为第三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请各地按要求做好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管理,强化对养殖企业监管和指导,做好对净化场的现场检查与样品抽检等相关年审工作,督促企业科学合理开展自查自检,不断提升生物安全水平。附件:第三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7日附件第三批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名单序号市(州)省级净化场名称养殖场名称场址经纬度1成都省级羊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成都蜀新黑山羊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又新镇宝鼎村1、8、9组30°33′16″N,104°46′47″E2省级羊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四川天地羊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义简州大耳羊原种场)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施家镇信义村三组30°18′54″N,104°42′35″E3省级禽白血病四川大恒家禽育种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安仁镇韩场社区园区路14号30°34′44″N,104°4′21″E4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成都市旺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牟礼种猪场)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固驿街道迎祥村17组30°20′25″N,103°38′'7" E5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成都远大中实猪业有限公司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白塔村三组86号30°14′32″N,103°34′38″ E6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巨星农牧观胜种猪场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观胜镇池塘村11组30°42′41″N,103°39′24″E7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彭州市金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八组30°58′ 41″N,103°49′ 7″E8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邛崃巨星农牧有限公司冉义种猪场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高埂街道园林村23组30°25′39″N,103°38′42″E9达州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四川省丽天牧业有限公司永进种猪场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宝井寨村6社31°19′15″N,107°05′21″E10眉山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四川省眉山万家好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松江种猪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松江镇丁塘村3 组29°57′15″N,103°47′46″E省级猪瘟净化场11绵阳省级牛布鲁氏菌病(非免疫)净化场绵阳市安州区鸿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黄土镇江池村五组31°58′52″N,104°48′01″E12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四川古川藏黑猪育种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武都镇豆坪村四、五、六组31°50′10″N,104°46′33″E13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四川正大畜牧有限公司(雷公山种猪场)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白云镇长春村、石台乡元包村31°72′68″N,105°10′56″E14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三台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西平种猪场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西平镇三圣村十三组31°03′49″N,104°83′97″E15自贡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自贡德康畜牧有限公司四川省自贡市荣边镇尖山村2组29°16′08″N,104°38′21″E16南充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阆中大北农桥楼养殖场阆中市桥楼乡洛阳村3组31°42′44″N,105°44′12″E17省级猪伪狂犬病净化场四川佳信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浸水寨村8组30°49′24″N,106°24′13″E
2023-03-16 19:43:35
一、国内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情况  据农业农村部监测,2023年第10周(2023年3月6日—3月12日,下同)“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32.06(以2015年为100),比前一周降0.36个点,同比高0.32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34.46(以2015年为100),比前一周降0.47个点,同比低0.03个点。  猪牛羊肉价格略有下跌,鸡蛋价格小幅上涨。猪肉批发市场周均价每公斤20.96元,环比跌0.1%,同比高14.7%。鸡蛋批发市场周均价每公斤10.34元,环比涨1.5%,同比高16.7%。  二、国际大宗农产品价格  1.多数大宗农产品价格环比下跌  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豆油、小麦和玉米最近期货合约收盘周均价每吨分别为1278美元、247美元和233美元,环比分别跌4%、4%和1%,同比分别低28%、45%和21%;国际棉花指数(SM级)每磅100.16美分(每吨2208美元),环比跌1%,同比低26%;泰国100%B级和5%破碎率大米曼谷离岸周均价每吨分别为482美元和468美元,环比均跌1%,同比分别高11%和12%。  2.棕榈油、大豆和食糖价格环比小幅上涨  马来西亚棕榈油荷兰鹿特丹港到岸周均价每吨997美元,环比涨1%,同比低49%;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大豆最近期货合约收盘周均价每吨为561美元,环比涨1%,同比低10%;国际糖料理事会原糖周均价每磅20.46美分(每吨451美元),环比涨1%,同比高7%。
2023-03-16 15:33:18
川农函〔2023〕11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农办牧〔202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13日四川省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兽药残留超标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按照《四川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行动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规范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系统检查指导畜禽养殖用药情况,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化学中间体、人用药品、“自家苗”、假兽药等违法行为,有力整治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超时限用药、用药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有效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休药期制度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用药行为。二、行动任务(一)整治违规销售原料药等行为。以原料药、兽用疫苗经营企业为重点,随机调取产品出库信息并追溯核实购买对象有关情况,通过核查兽药二维码追溯信息,督促经营企业压实追溯责任,及时上传兽药出库销售去向信息和购买对象信息。发现将原料药销售给畜禽养殖主体、未按温湿度要求存储运输疫苗、未按规定上传入库出库信息、原料药拆零销售、拆零销售最小销售单元等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二)整治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等行为。各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以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检查经营门店和库房、养殖场兽药库房,随机抽查陈列或存储的兽药产品,重点核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发现以下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一是以中药材为主要成分、标示为饲料原料或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凡标注了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二是未标注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未标注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依法查封扣押,现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发现含有兽药(药物)成分的,按假兽药处理;三是标明的适应症(作用用途、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标注兽药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兽药标准不符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四是不标明有效成分的,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依法按劣兽药处理;五是标注的用法用量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不标明或者更改休药期的,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整治兽药使用记录不规范等行为。以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畜禽诊疗单位、乡村兽医为重点,检查养殖档案、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核对兽用处方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督促落实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聚焦兽药通用名称、产品批准文号、休药期等关键信息,逐项核对《畜禽养殖场(户)兽药使用记录》填写是否正确,督促指导规范填写每项记录信息,其格式按川农函〔2022〕410号文件附件3执行。调取养殖主体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信息,核对兽药使用与承诺内容是否一致;发现未建立使用记录、填写信息不规范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四)强化规范用药宣传教育。以养殖场(户)、乡村兽医等为重点,通过基层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规范用药宣传教育,让广大养殖者和兽医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知识、理解政策、付诸实践。结合各地养殖实际,成立专家技术服务团,深入畜禽养殖一线,指导规范用药和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号召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积极参与“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接力行动,鼓励相关行业组织、技术联盟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普及安全规范用药技术知识,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全行业树立规范用药的良好风尚。三、时间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时间为2023年3月上旬至12月31日,分为4个阶段。(一)部署阶段(3月上旬至3月31日)。按照我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分别做好宣传动员等具体工作。(二)自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本辖区的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督促其对标整治任务开展自查。(三)检查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标整治任务逐项进行集中排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处理。涉及外埠兽药产品的,应及时将违法信息通报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及时总结基层经验做法,持续改进监管措施,推动提升畜禽养殖规范用药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交叉互查和抽查准备,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已列入国务院食安委202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督促指导、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二)加强技术服务。省兽药监察所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养殖“减抗”技术指导,牵头成立专家服务团,帮助解决各地在实施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问题,指导基层科学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各地根据实际,成立相关专家服务团,开展技术服务。(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工作调度和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典型案件、存在问题等情况,于12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报厅饲料兽药处,汇总后按时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联系人:饲料兽药处      官艳丽,028-85593957    综合执法监督局  喻 赟,028-85564976    畜牧兽医局      刘 帅,028-85544665附件: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对象数量(个)出动监督检查人员(人次)问题处理(个)处罚有关情况兽药经营企业畜禽疾病诊疗(单位和个人)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发现问题问题整改案件查处货值金额(万元)罚没金额(万元)                                    
2023-03-13 10:38: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类别兽医全科类、水生动物类。二、报考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专业符合兽医全科类报考专业目录(附件1)的,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专业符合水生动物类报考专业目录(附件2)的,可以报名参加水生动物类考试。(三)在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考试。(四)依法备案或登记时间在2013年前(含2013年),且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十年以上的乡村兽医,可以报名参加兽医全科类或水生动物类考试。三、报考方式与时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4门科目,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考全部4门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1—3门)。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方式。报考人员应使用计算机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执业兽医专栏—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考试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考试相关操作。(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6日—3月17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获取详细操作流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逾期未报名、确认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1.凭学历报考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1)学历信息可在学信网查询到的人员,报名时学历信息仅需填写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编号。若学信网信息与本人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不符,应在报名截止前自行联系毕业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更正。(2)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人员,报名时应填选与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电子照片。同时,还应上传通过学信网学历认证取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应为原件的电子照片或电子版认证报告;若未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上传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原件的电子照片。(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填写毕业院校信息,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应为原件的电子照片或电子版认证书。2.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报考人员应使用计算机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栏目,下载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文件,上传考试报名系统。计算机截屏图片、手机拍照图片、手机截屏图片、图片转PDF等文件格式不予认可。通过学信网以外渠道获取的学籍报告或证明不予认可。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如已具有符合报考专业的专科(本科)学历,应优先选择“凭学历报考”。3.凭职称报考的人员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须选择与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并同时上传职称证书全部内页原件的电子照片。4.乡村兽医报名时系统将根据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核对报考人员在全国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中是否备案或登记、备案或登记年限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如系统查询结果为未备案或登记、备案或登记年限不符合报考要求,视为报名不通过。(二)网上确认报考人员可于5月8日后查询网上预审结果。预审不通过人员可于5月8—10日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四、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报考人员可于5月22日后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进行考试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农业农村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及核定的收费标准,在四川考区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共4科)、水生动物类(共4科)每人每科61元,报考人员根据具体报考的科目缴纳相应的考试费用。缴费方式:登录中国兽医网(www.cadc.net.cn),进入“执业兽医专栏,点击“考试缴费”,根据系统提示查询并获得缴款码信息后,通过网上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网点柜台进行缴费。缴费时间:5月24-30日。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考试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7月10—16日自行打印准考证。六、考试时间、地点与方式考试时间为7月16日。具体安排为:基础科目:上午8:30—9:30;预防科目:上午11:00—12:00;临床科目:下午2:00—3:00;综合应用科目:下午4:30—5:30。四川考区考试地点设在成都市,网上申请时报考地指报考时所在地市,也是领取证书地。考试方式为闭卷、计算机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3月6日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将发布计算机考试操作软件和演示视频,考生可提前了解熟悉计算机考试答题界面、作答方式等。七、考试内容考试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2023版)》、《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2023版)》为准。每门科目100道题,每道题1分。(一)兽医全科类考试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动物病理学,兽医药理学。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兽医公共卫生学。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禽、牛、羊、犬、猫以及其他动物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二)水生动物类考试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学、组织及胚胎学,水生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鱼类药理学。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微生物学,水生动物寄生虫学,水产公共卫生学。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综合应用科目。包括饲料与营养学,养殖水环境生态学,水产养殖学。八、考试合格成绩认定 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3个连续年度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视为考试通过。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考试合格总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公布。如4门科目总分未达到考试合格总分数线,但单门科目达到60分的,视为单科成绩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予以保留,3年内有效。九、资格申请和授予 在四川考区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通过的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2023年四川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成绩公布后发布)要求,在该公告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合格的,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考试通过,但学信网信息与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不符的人员,应更正学信网相关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过,但学历信息在学信网无法查询到的人员,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通过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应取得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询到),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十、证书补发 往年在四川获证的人员因证书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选择四川考区内任一考点作为申请地(证书领取地),申请证书补发事宜。证书补发每年一次,考生需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申请。2023申请时间为7月4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确认申请时间将在本考区资格申请授予公告中公布,考生应当在此公告规定的确认申请日期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及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登报证明,到申请地进行申请确认。确认申请通过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资格证书。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达到执业兽医师资格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可重复报考。(二)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有关事宜参照本公告执行。(三)考生可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培训辅导。(四)2022年考试退费事宜因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考试取消,省农业农村厅已于2022年12月29日对信息完善考生完成考试费用退还工作,请2022年报考人员核对本人退费情况。因个人退费信息不完善未收到退费考生(见附件3),请于2023年7月20日前与四川考区办(028-85068953)联系退费事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附件:1.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2.水生动物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3.2022年退费未成功考生名单   4.四川考区及考点联系方式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3月2日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公告 附件1-4
2023-03-03 10:50:23
川动疫控〔2022〕01号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川动疫控[2023]01号动物疫苗采购项目,已于2023年2月28日开标。其中,羊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口蹄疫等其他疫苗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各评标小组评审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告如下: 包号货物名称产品规格数量(万毫升、万头份)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中标供应商备注第一包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1008.10.66665.346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二包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908.60.66599.676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包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856.30.66565.158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包猪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793.50.66523.71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第五包猪O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50、100头份/瓶5711.32753.72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六包猪O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50、100头份/瓶480.71.32634.52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包猪O型、 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6121.861138.32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八包O型、 A型口蹄疫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O/rV-1株+A/rV-2株)50、100毫升/瓶555.81.861033.788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九包O型、 A型口蹄疫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O/rV-1株+A/rV-2株)50、100毫升/瓶504.11.86937.626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包猪O型、 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500.61.86931.116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第十一包猪O型、 A型口蹄疫二价合成肽疫苗50、100毫升/瓶478.91.86890.75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包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934.3771.691579.0971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十三包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881.91.691490.411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第十四包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846.691.691430.9061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第十五包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50、100毫升/瓶839.91.691419.43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六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细胞源,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9490.291145.21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第十七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7960.291100.84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第十八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细胞源,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647.60.291057.804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第十九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6300.291052.7辽宁益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420.40.29991.916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包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Re4株)250毫升/瓶32960.29955.84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第二十二包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00头份/瓶794.020.4317.608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包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100头份/瓶644.6550.4257.862华派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包羊包虫病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50头份/瓶430.72861.4重庆澳龙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致谢:采购单位衷心感谢所有参加投标的企业!郑重声明: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尽快予以答复。公示期间质疑电话: 028-85561023(厅畜牧兽医局)。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3月1日
2023-03-02 12: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