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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   提质增效四川省兽医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暨兽医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训会召开为推动兽医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助力四川畜牧万亿产业高质量发展,5月28—29日,四川省兽医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暨兽医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训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向贵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属相关处(站)领导到会指导。协会会员、省内各市(州)动物疫控机构负责人、专家学者、兄弟协(学)会代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代表等行业同仁300余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兽医行业“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发展之路。会议开幕式由协会秘书长陈弟诗主持。“兽医工作是畜牧业稳健发展的坚实后盾,肩负着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核心使命。”向贵瑜副厅长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协会工作,强调协会要强化科技创新,鼓励会员单位在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疫苗研发等关键领域取得技术性突破,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要加强人才培养,通过多层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兽医事业;要推进兽医数智化,依托“智慧动监、牧云通、七色花动物防疫” 等平台系统,提升管理效率与服务效能;要扮好政府、企业、市场间的纽带角色,引导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建言献策,协同破解发展难题。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省兽医协会会长阳爱国系统总结了协会2024年度在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推广、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表示协会在新的一年将继续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强化技术支撑,拓展交流合作,创新服务机制,推动兽医行业降本增效与提档升级。培训会环节聚焦前沿技术应用与产业升级,特邀程安春、王红宁、张桂红、张安定等知名专家,分别就“细菌耐药防控”“后非洲猪瘟时代生猪疫病防控进展”“蓝耳病防控经济学策略”及“猪场疫病监测预警”等主题作深入剖析。会议还设立了“数智化养殖防疫”与“智慧化生物安全”两大专题分会场,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技术总监进行经验分享和实例讲解,现场反响热烈。▲专题报告环节部分授课专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会议对2024年度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了表彰,为审议通过的副会长及新会员单位颁发聘书与铜牌,并同步开展企业新产品展示与技术对接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划关键之年。本次会议的召开,将为四川兽医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助推畜牧全产业链降本增效与新质发展。会场掠影宣读兽医誓言给新任副会长颁发聘书给新入会单位授牌部分获奖单位及个人展览展示
2025-06-06 13:22:42
协会理事、会员单位、动物疫控机构、各有关单位及行业从业者:为深入贯彻党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畜牧兽医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结合我省当前兽医工作重点及畜牧产业发展降本增效需要,根据《四川省兽医协会章程》规定,经四川省兽医协会、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定于2025年5月28至30日在成都市成都诺亚8号酒店召开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暨全省兽医新质生产力发展培训会,并表彰上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主题科技赋能 提质增效二、会议安排会议报到:  2025年5月28日14:00-18:00常务理事会:2025年5月28日16:30-18:00理事会(培训):2025年5月29日9:00-17:00离会时间: 2025年5月30日会议地点:成都市成都诺亚8号酒店(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30号)三、会议内容审议协会年度工作、表彰先进、专题报告培训等四、参会人员协会理事、会员单位、市(州)县(区)动物疫控机构、表彰先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以及行业同仁等。诚邀省厅领导以及相关处(室、站)、市(州)农业农村局、高校院所专家、兄弟协会及相关单位派员指导会议。五、会务费本协会会员单位、赞助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免费参会,非会员单位缴纳会务费800元/人(会务费包括就餐费、资料费、培训费),现场入会可免费参加。注:银行转账信息如下:户 名:四川省兽医协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芳草街支行账 号:8071 0104 0019 094开户行行号: 103651080718(用途栏请注明“四川省兽医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及参会姓名”)六、住宿预定参会代表如需住宿,请提前自行预订,费用自理。会议酒店:成都市成都诺亚8号酒店预订电话:028-88868111相邻酒店:维也纳国际酒店(武侯区神仙树西路3号)预订电话:15882235420七、注意事项1、本次会议参会人员的交通、住宿费请回原单位报销。2、参会人员请及时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注意完整填写回执信息(请勿代填)。                           3、会务咨询电话:陈弟诗:13882448788  朱昱竹:18382298988  四川省兽医协会 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5月12日
2025-05-12 16:01:41
全省兽医行业相关单位、协会分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2024年,全省兽医工作者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服务"三农"宗旨,在保障全省动物健康养殖、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兽医公共卫生安全、推动兽医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我省兽医工作者的社会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激励全省兽医同行爱岗敬业的担当作为,持续传递兽医行业的正能量,经市(州)及有关单位推荐申报,按照组织推荐、面向基层的原则进行了评选,决定对2024年度在全省兽医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0个先进单位、田均树等72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表彰名单见附件)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积极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践行服务“三农”宗旨,进一步为全省兽医工作、动物疫病防控事业、兽医行业协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附件:1.四川省兽医协会2024年度先进单位名单2.四川省兽医协会2024年度先进个人名单四川省兽医协会2025年5月12日附件1:四川省兽医协会2024年度先进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市州先进单位(18家)宜宾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雅安市养殖业发展中心巴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阿坝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孜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充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宣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富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泸州市江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中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动物疫病防控控制中心武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北川羌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先进单位(17家)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四川天府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华派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博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杨凌金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益瑞源药业有限公司三、分会先进单位(5家)四川瑞森贝贝宠物医院有限公司简阳市汇迪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成都首正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成都永新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四川恒瑞通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附件2:四川省兽医协会2024年度先进个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吴玉疆宜宾市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沈 华筠连县农业农村局牟 莉屏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胡常菊广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钟 飞遂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梅 玮广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杨 姝遂宁市船山区农业农村局刘 虹武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杨 洋甘孜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李桂黎成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丁真绒姆理塘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李建岗成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尼 强炉霍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徐倚天达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徐存燕凉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晓莉大竹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陈你色盐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王永彬苍溪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岳学全会东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黄 强青川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培晏广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黄先奇眉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曹乾大富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王 潘眉山市东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范 进荣县旭阳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让 准阿坝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吴艳秋南充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斯高让阿坝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吴东林仪陇县新政镇畜牧兽医站荣道兴汶川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高 剑南部县建兴镇畜牧兽医站王 锐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胡生富攀枝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罗 银泸县农业农村局徐 东攀枝花市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薛丽君德阳市旌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王 燚德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马 桦雅安市养殖业发展中心何庆雄绵阳市农业农村局刘中良雅安市养殖业发展中心杨永祥绵阳市游仙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罗 彪资阳市畜牧业发展中心范 伟盐亭县动物疫病防控控制中心周 磊峨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张其彬内江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廖春林金口河区永胜乡畜牧业发展服务站彭 娟内江市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向星桦平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杨 敏成农院继续教育学院王一丹南江县动物疫病防控制中心李 昊西昌学院动物科学学院翁 周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周莉媛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邱明双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孙 豪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二、企业先进个人(10人)侯月梅山东信得动物疫苗有限公司吕雯婷四川天府中科基因技术有限公司陈家磊四川大恒家禽育种有限公司谢 爽四川益瑞源药业有限公司康 磊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邵 兵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郝伟伟华派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肖 锋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刘晓坤成都微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周 军四川博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三、分会先进个人(7人)田均树梓潼县动物疫控中心陈 宏会理县农业农村局刘吉祥理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沈春蓉红原县宜霖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袁智勇环态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责任公司赵先芬瑞森贝贝宠物医院张小刚成都首正连锁宠物医院 
2025-05-12 15:56:35
4月26日是第25个世界兽医日。今年世界兽医日的主题:“动物健康需要团队协作”。为发扬四川兽医在社会公共事业中的爱岗敬业风采,充分展示兽医行业保障动物健康的团队协作精神,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兽医协会组织省兽医协会宠物诊疗分会、省兽医协会动物防疫无害化处理分会,走进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社区开展了庆祝第25个世界兽医日公益宣传活动及义诊与咨询服务。我们向广大市民宣讲动物防疫知识,现场接受科学养犬、文明养犬的咨询、解答宠物业主动物健康与防疫的疑问,并接受猫犬疾病的咨询和就诊指导。来自红牌楼街道社区下一站都市、交大·归谷、富国上邦社区的60余位宠物主人带着的宠物前来接受免费的健康检查、免费注射狂犬疫苗和猫三联疫苗。宠物医生现场对37只犬进行了健康体检;为20只宠物提供了免费疫苗接种。举办方还向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赠送了狂犬病、布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动物福利知识、文明养犬、科学养犬的宣传资料;赠送了驱虫颈圈、牵狗绳、逗猫棒、购物袋等宣传小礼物。参与活动的社区居民纷纷表示,这种“零距离”的专业服务既解决了他们养宠的实际问题,更增强了科学养宠、文明养犬的意识。通过本次公益活动也展现兽医团队协同作战,共同爱护动物,守护人类健康的强大合力,为促进人与动物的和谐,贡献了四川兽医微薄之力。此次公益活动得到了多家单位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西南民族大学成都民大动物医院、华派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新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时光之丘宠物纪念馆等单位派员参加公益宣传;下一站都市、交大·归谷、富国上邦社区物管积极组织动员小区居民参加活动。在大家共同的参与下,形成了重视人兽共患病,支持兽医科普宣传,共享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我们齐心协力用实际行动诠释构建人与宠物和谐的专业力量,展现了爱宠护宠的真情实感。(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兽医协会)
2025-04-27 11:42:03
2025年2月14日,省动物疫控中心兔疫病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岗位专家陈弟诗带领团队成员李丽、张孟思以及四川农大杨泽晓、唐华乔教授等一行,前往金堂宏展家庭农场及两个乡镇养兔场(户)开展现场调研和技术指导,并随后召开团队研讨会。在金堂宏展家庭农场,专家们针对实验用兔的养殖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实验兔防控以保障科研数据可靠性为核心,‌应建立全流程溯源系统;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标准,需加强兔场生物安全防控并提档升级;针对实验兔种源,建立疫病净化体系,特别是推动兔瘟等垂直传播疫病的净化,确保种兔健康无特定病原体;在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抗生素使用,特定时节用中草药保健预防。随后,团队走访了龙门山镇和九尺镇的多户肉兔家庭农场,与养殖户进行了深入交流,并针对他们提出的饲养问题给出建议。鉴于当前处于兔瘟高发季节,专家们特别提醒场主规范免疫二价兔瘟疫苗,严格管控饲料储存,防止潮湿和鼠害;对于新引进的种兔,必须21天隔离观察。一旦发现病死兔,应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此外,此次调研还针对养殖户兽药使用、疫病检测需求等方面进行了专项调查,调研结果将为后续团队制定研究方向和产业服务提供重要依据。在调研结束后,专家团队在养殖场会议室召开了团队研讨会。会上,专家们对调研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25年兔疫病防控的研究方向和目标进行了规划和讨论,明确了工作重点,根据团队成员自身专业特长进行了详细分工和部署,以确保各项研究和服务指导工作有序推进。  未来,团队将继续密切关注我省养兔业的疫病防控动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兔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将不断创新和努力,为我省兔产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5-04-09 11:59:52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2013年11月18日 中发〔2013〕13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是党政机关清廉形象的重要体现。中央历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但是,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公款吃喝、违规配车、公款旅游、修建豪华楼堂馆所、大搞节庆论坛活动等问题十分突出,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习近平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央专门作出部署,强调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出了加快有关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为此,中央决定制定出台《条例》。《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执行《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公开等方面改革,条件成熟的要尽快推出,需要研究探索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推进,努力形成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杜绝“破窗效应”。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努力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第五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第九条 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第十一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十四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第十五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组织、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第十六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第十七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第十八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第四章 公务接待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第二十二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第二十四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等服务。第五章 公务用车第二十五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第二十七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第二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第二十九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第六章 会议活动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第三十一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经批准的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第三十四条 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第七章 办公用房第三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第三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第三十九条 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于统一调剂。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第八章 资源节约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第四十三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第四十四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第九章 宣传教育第四十六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十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第十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下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地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第五十条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第五十一条 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第五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第五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一)预算和决算信息;(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情况;(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等情况;(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第五十五条 推动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支持人民政协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第五十六条 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第五十七条 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者纠正。违反本条例规定,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第六十二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并作出结论。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第十二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5月2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2025-03-28 14:39:09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发文字号:农办牧〔2025〕8号来  源:农业农村部网站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公文种类:通知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强化兽药全链条安全监管,集中整治养殖违规用药、网络违规经营兽药等问题,维护动物健康,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2025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25年3月18日2025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年以来,我部持续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着力纠治养殖使用原料药、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夸大疗效等问题,积极开展兽药安全使用科普宣传活动,有效增强养殖场户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养殖环节合规用药水平。为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现就2025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巩固提升行动”)作如下安排。一、重点任务(一)巩固专项整治成效1.纠治“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问题。以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动物诊疗机构、屠宰企业、乡村兽医为重点,结合兽药残留检测工作,查看养殖档案、诊疗记录和用药记录等,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养殖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规行为,重点纠治养殖、调运、屠宰全链条违规使用地塞米松问题。打击养殖使用停用兽药,以及使用禁用药物或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2.纠治饲料冒充兽药或非法添加兽药问题。坚持“料是料、药是药”原则,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将兽用抗菌药等兽用化学药品包装成饲料产品销售、商品饲料中违规添加药物等典型问题,纠治可饲用天然植物产品标注预防治疗动物疾病功效,甚至以兽用中药名义销售等突出问题。3.纠治擅自变更标准要求生产兽药问题。以兽药生产企业为重点,结合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查看批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标签和说明书等,检查是否存在未按批准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生产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未经批准内容或不实信息等违规行为,纠治擅自变更甚至降低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造成兽药质量安全风险的问题。4.纠治不遵守兽用处方药、兽药追溯二维码管理要求等问题。以兽药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兽用处方药管理、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信息上传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不凭兽医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销售出入库信息不上传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等违规行为,纠治不审查兽医处方随意销售兽用处方药、选择性上传销售出入库信息等问题,督促经营主体做到严格凭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销售出入库信息严格上传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二)遏制突出问题蔓延风险5.整治网络违规经营兽药行为。以从事网络兽药经营的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经营资质在网上经营兽药、经营假劣兽药和不得在网络经营的兽药产品、违规销售兽用处方药、网络经营出入库信息未上传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违规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改变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商标或商品名等行为,纠治兽药产品从非登记的库房发货、未按规定条件运输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兽药、发布虚假宣传或夸大疗效等不实信息、拆开最小销售单元销售兽药等突出问题。在检查过程中,要督促提醒电子商务平台认真履行相关法规要求,严格审查和公示网店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无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得在其平台销售兽药产品。6.整治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公告第800号规定的品种和管理要求,以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动物饲养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相关原料药来源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在标签和说明书标注“兽用麻醉药品”或“兽用精神药品”以及“兽用处方药”字样、相关产品出入库信息是否按规定上传至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是否违规将原料药销售给生产经营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相关产品出入库信息是否按规定上传至兽药追溯二维码系统、是否违规将原料药销售给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是否在网络销售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否严格凭兽医处方销售相关产品;检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凭兽医处方使用相关产品、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在用药记录或病历及诊疗档案中填写。在检查过程中,要提醒相关主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采取专柜保存、双人双锁等措施妥善保管原料制剂、生产检验用标准品和对照品等,并做好使用登记和废品处理,防止发生流弊事件。7.整治未经批准生产经营兽医体外诊断制品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认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农办法函〔2024〕21号)等文件,对应按照兽药管理的兽医体外诊断制品,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不具备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资质,未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经批准的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纠治以“仅限科研用”、“内部使用”、“某领域使用”等名义规避审批生产经营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的典型问题。8.整治生产经营假劣水产用兽药行为。结合水产用兽药专项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文件要求,对应按照兽药管理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检查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不具备兽药生产经营资质、生产经营条件及过程不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生产经营假劣水产用兽药、以水质改良剂等非兽药名义生产经营假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纠治水质改良剂等产品违规标注预防、治疗动物疾病用途等典型问题。(三)继续做好培训指导各地要结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积极探索运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面覆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各主体,做好安全规范用药技术知识宣传教育。成立专家技术服务团,深入畜禽养殖和动物诊疗一线,指导规范用药和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持续实施“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公益接力行动等活动,推动形成品牌效应,鼓励号召相关企业、行业组织、技术联盟积极参与,引导全行业树立规范用药的良好风尚。二、时间安排(一)部署安排(3月25日前)。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做好部署安排。(二)集中整治(3月底至11月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标重点任务组织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三)总结推广(12月15日前)。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总结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成效和不足,研究实施针对性的长效监管措施。及时推广基层典型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全行业提升规范生产经营使用兽药水平。三、有关要求(一)强化组织协调。巩固提升行动已列入国务院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统筹兽药饲料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协调市场监管、公安、药监等部门,聚力推动巩固提升行动任务目标落实。(二)规范开展检查。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拓宽兽药违法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渠道并及时公布,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紧密结合农资打假、畜牧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群众投诉举报核查等工作,合理安排检查和数据调度频次。不对基层定指标,不搞排名通报,涉企检查时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影响企业合法经营秩序。(三)做好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对存在安全风险的行为,要告知相关主体潜在风险并督促提醒其主动采取规避措施。涉及外埠兽药产品的,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将违法信息通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组织查处。查处的大案、要案,以及具有警示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向我部报告。(四)强化技术服务。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要根据各地需求,组织专家团队协助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安全规范用药技术服务。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依据自身职责和各地需求,协助开展相关技术服务。中国兽药协会要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法规宣教和技术培训,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鼓励其他畜牧兽医有关行业协会面向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动物饲养者和兽医人员开展依法经营、科学饲养、合理诊疗、合规用药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培训宣教,共同推动合规用药水平有效提升。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于8月15日和12月20日前,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及统计表报我部畜牧兽医局。联系人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王子东 010‒59193267
2025-03-21 10:00:39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 李强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一、2024年工作回顾过去一年,我国发展历程很不平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我们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极大激发了全国各族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奋斗精神。一年来,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更加坚定了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决心和信心。“稳”的态势巩固延续。主要表现在,经济规模稳步扩大,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9万亿元、增长5%,增速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30%左右。就业、物价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125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2%。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对外贸易规模创历史新高,国际市场份额稳中有升,外汇储备超过3.2万亿美元。民生保障扎实稳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5.1%,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等保障力度加大。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进”的步伐坚实有力。主要表现在,产业升级有新进展,粮食产量首次跃上1.4万亿斤新台阶、亩产提升10.1斤;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9%、7.7%,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300万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9%、10.4%。创新能力有新提升,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领域取得新成果;“嫦娥六号”实现人类首次月球背面采样返回,“梦想”号大洋钻探船建成入列;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1.2%。生态环境质量有新改善,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7%,优良天数比例上升至87.2%,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到90.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超过3%;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3.7亿千瓦。改革开放有新突破,扎实有力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改革部署,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重大改革举措陆续推出;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部取消,共建“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合作不断扩容升级。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加深,国内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矛盾集中显现,内需不振、预期偏弱等问题交织叠加,局部地区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难度加大。面对多重困难挑战,我们加力实施存量政策,适时优化宏观调控,积极有效应对。特别是坚决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果断部署的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明显回升,社会信心有效提振,既促进了全年目标实现,也为今年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化了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认识到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总供给和总需求、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的关系。实践再次表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聚力攻坚,我国发展没有闯不过的难关。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因时因势加强和创新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去年一季度经济开局良好,但受国内外多方面因素影响,进入二季度以后主要指标连续走低,下行压力加大。我们加强逆周期调节,聚焦突出问题针对性施策,紧抓存量和增量政策落实,推动需求较快回升,生产增长加快,市场预期明显改善,全年经济运行呈现前高、中低、后扬态势。有力实施财政货币政策,扩大支出规模,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政策利率,社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围绕扩大有效需求,扎实推进“两重”建设,加力支持“两新”工作,设备购置投资增长15.7%,家电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2.3%。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居民存量房贷利息年支出减少约1500亿元,降低交易环节税费水平,扎实推进保交房工作。积极稳定资本市场,加快完善基础性制度,创设互换便利、回购增持再贷款等工具,市场活跃度上升。一次性增加6万亿元地方专项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二是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做法,制定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规范地方招商引资的措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拓展外贸新增长点,进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外贸出口对经济增长贡献增大。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展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独资医院开放试点。加大单边开放力度,对所有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产品全面给予零关税待遇。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过境免签境内停留时间延长至240小时,入境旅游持续升温。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成效显著,一批重大工程、民生项目稳步实施。三是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科技强国建设,全面启动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快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稳定工业经济运行,推进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制造业投资增长9.2%。新培育一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商业航天、北斗应用、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制定修订环保、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四是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优化经济布局。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7%。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防灾减灾和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成效。出台一批区域发展政策,实施一批区域重大项目,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政策,区域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五是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增进民生福祉。出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措施,强化对企业吸纳就业的支持,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国家奖助学金提标扩面、助学贷款提额降息,惠及学生3400多万人次。巩固“双减”成果,持续优化基础教育生态。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基层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扎实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制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政策。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提高优抚补助标准。健全低保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惠及1100多万人。完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活跃。扎实筹办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国体育健儿在巴黎奥运会取得境外参赛最好成绩。六是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缩减”。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大量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稳步增长。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40%。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更趋活跃。七是加强政府建设和治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9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28部。自觉依法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出两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开展燃气、电动自行车等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应对洪涝、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完善国家安全体系。严防极端案事件发生,依法严惩恶性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过去一年,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开创新局面。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出席上海合作组织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等重大多双边活动。成功举办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中阿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等重大主场外交活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巩固拓展全球伙伴关系,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在应对全球性挑战和解决国际地区热点问题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中国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衷心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可能对我国贸易、科技等领域造成更大冲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贸易体制受阻,关税壁垒增多,冲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国际经济循环造成阻碍。地缘政治紧张因素依然较多,影响全球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加剧国际市场波动风险。从国内看,经济回升向好基础还不稳固,有效需求不足,特别是消费不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账款拖欠问题仍较突出。群众就业增收面临压力。民生领域存在短板。一些地方基层财政困难。社会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工作还需要加强。政府效能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一些工作协调配合不够,有的政策落地偏慢、效果不及预期。有的部门服务观念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一些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一些领域和地方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我们既要正视困难问题,更要坚定发展信心。我国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有超大规模市场、完备产业体系、丰富人力人才资源等诸多优势条件,有长远规划、科学调控、上下协同的有效治理机制,有需求升级、结构优化、动能转换的广阔增量空间,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我国经济航船必将乘风破浪、行稳致远!二、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出上述预期目标,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形势和各方面因素,兼顾了需要与可能。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既是稳就业、防风险、惠民生的需要,也有经济增长潜力和有利条件支撑,并与中长期发展目标相衔接,突出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鲜明导向。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体现了在就业总量和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背景下,加大稳就业力度的要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目的在于通过各项政策和改革共同作用,改善供求关系,使价格总水平处在合理区间。实现这些目标很不容易,必须付出艰苦努力。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政策,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注重目标引领,把握政策取向,讲求时机力度,强化系统思维,提升宏观政策实施效能。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安排收入、债券等各类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今年赤字率拟按4%左右安排、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赤字规模5.66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9.7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2万亿元。拟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3000亿元。拟发行特别国债5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建设、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今年合计新增政府债务总规模11.86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9万亿元,财政支出强度明显加大。要加快各项资金下达拨付,尽快形成实际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严格落实分级保障责任,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优化和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大力度促进楼市股市健康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提振消费以及民营、小微企业等的支持。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完善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强化融资增信和风险分担等支持措施。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和便利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拓展中央银行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创新金融工具,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经济政策的着力点更多转向惠民生、促消费,以消费提振畅通经济循环,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加强消费激励,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贸易、环保、监管等政策协同以及与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增强政策合力。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统一纳入一致性评估,统筹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提升政策目标、工具、时机、力度、节奏的匹配度。出台实施政策要能早则早、宁早勿晚,与各种不确定性抢时间,看准了就一次性给足,提高政策实效。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作,促进政策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衔接畅通。注重倾听市场声音,协同推进政策实施和预期引导,塑造积极的社会预期。完成好今年目标任务,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紧抓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以质取胜和发挥规模效应相统一,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做大做强国内大循环,在扩大开放中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在更高水平上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解消费供给的结构性矛盾,更加注重以高质量供给引领需求、创造需求。坚持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三、2025年政府工作任务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更好结合,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提升消费能力、增加优质供给、改善消费环境专项措施,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推动消费提质升级。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从放宽准入、减少限制、优化监管等方面入手,扩大健康、养老、助残、托幼、家政等多元化服务供给。创新和丰富消费场景,加快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发展。落实和优化休假制度,释放文化、旅游、体育等消费潜力。完善免税店政策,推动扩大入境消费。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健全县域商业体系。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需求,发挥好各类政府投资工具作用,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强化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顺利收官。切实选准选好项目,管好用好资金,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7350亿元。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强化超长期贷款等配套融资,加强自上而下组织协调,更大力度支持“两重”建设。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实施好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下放项目审核权限等措施。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大服务业投资力度。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发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建设,让民间资本有更大发展空间。(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新动能积厚成势、传统动能焕新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推动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深海科技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培育生物制造、量子科技、具身智能、6G等未来产业。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强产业统筹布局和产能监测预警,促进产业有序发展和良性竞争。加快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梯度培育创新型企业,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发展,让更多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进一步扩范围、降门槛,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开展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深入推进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打造名品精品、经典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坚持创新引领发展,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制定实施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提升县域高中质量,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专门教育,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分类推进高校改革,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加快“双一流”建设,完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关爱师生身心健康。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待遇保障。要紧紧围绕国家需求和群众关切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性、颠覆性技术研发,加快组织实施和超前布局重大科技项目。优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推进科研院所改革,探索国家实验室新型科研组织模式,增强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能力。推动科技支出向基础研究倾斜,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发挥科技领军企业龙头作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从制度上保障企业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决策、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和市场服务,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资产单列管理改革,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和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健全创投基金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形成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全面提高人才队伍质量。发挥人才高地和人才平台的辐射作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支持、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弘扬工匠精神,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优化外籍人才服务。深化人才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赋予用人单位更大自主权,推动产学研人才联合培养和交流。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加强东中西部人才协作,鼓励优秀人才在中西部地区建功立业。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厚积薄发。(四)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有效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加快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失信惩戒,落实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长效机制。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政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用服务的暖心增强企业的信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改革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出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构建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完善企业简易退出制度,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开展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支持地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支出标准、绩效评价等关键制度上积极创新。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地方在高质量发展中培育财源。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完善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标准体系和基础制度。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市机制建设。改革优化股票发行上市和并购重组制度。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五)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稳外贸稳外资。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变化,始终坚持对外开放不动摇,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稳定对外贸易发展。加大稳外贸政策力度,支持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优化融资、结算、外汇等金融服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强化企业境外参展办展支持。促进跨境电商发展,完善跨境寄递物流体系,加强海外仓建设。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功能,发展中间品贸易,开拓多元化市场。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快解决标准认证、市场渠道等方面问题。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传统优势服务竞争力,鼓励服务出口,扩大优质服务进口。培育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等新增长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新型离岸贸易,积极发展边境贸易。高质量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数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推进智慧海关建设与合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大力鼓励外商投资。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推动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鼓励外国投资者扩大再投资,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切实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加强外资企业服务保障,加快标志性项目落地,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推动自贸试验区提质增效和扩大改革任务授权,加紧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政策落地,完善经开区开放发展政策,促进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外资企业更好发展。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形成一批示范性合作成果。保障中欧班列稳定畅通运行,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引导对外投资健康安全有序发展,强化法律、金融、物流等海外综合服务,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布局。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持续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协定,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进程。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扩大同各国利益的汇合点,促进共同发展。(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在发展中逐步化解风险,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拓宽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使用范围。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继续做好保交房工作,有效防范房企债务违约风险。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优化考核和管控措施,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支持打开新的投资空间。按照科学分类、精准置换的原则,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加快剥离地方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推动市场化转型和债务风险化解。积极防范金融领域风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综合采取补充资本金、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分类化解风险。完善中小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和治理机制,推动实现差异化、内涵式发展。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合作,强化央地监管协同,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充实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等化险资源。完善应对外部风险冲击预案,有效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七)着力抓好“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巩固大豆扩种成果,开发挖掘油料扩产潜力。推动棉糖胶等稳产提质。扶持畜牧业、渔业稳定发展,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全方位开发食物资源。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利用,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和现代化灌区建设,推进退化耕地治理和撂荒地复垦。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和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启动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保护种粮农民和粮食主产区积极性。各地区都要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共同把饭碗端得更牢。毫不松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监测帮扶效能,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加大就业帮扶力度,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消费帮扶。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完善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深化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农业水价等改革。因地制宜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林下经济,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延链增效、联农带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强文明乡风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格局。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城镇化质量水平,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行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强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畅通参加社会保险渠道。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优化空间格局,提升超大特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健全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燃气、给排水、热力、地下管廊等建设和协同管理。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完善无障碍适老化配套设施,提升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的叠加效应,积极培育新的增长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等战略。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在要素保障、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鼓励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各展所长。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深化东、中、西、东北地区产业协作,推动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九)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动“三北”工程标志性战役取得重要成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新期待。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营造绿色低碳产业健康发展生态。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培育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新增长点。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重点用能用水单位节能节水管理,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项目。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再生材料使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十)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大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支持力度,促进充分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用足用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和稳定就业,统筹好新技术应用和岗位转换,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渠道,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服务,促进脱贫人口、农民工就业,强化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发放,清理整治欠薪,坚决纠正各类就业歧视。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增加制造业、服务业紧缺技能人才供给。加快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编制动态调整,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优化绩效考核。改善病房和诊疗条件,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护理、儿科、病理、全科、老年医学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药品和耗材集采政策,强化质量评估和监管,让人民群众用药更放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统筹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全面建立药品耗材追溯机制,严格医保基金监管,让每一分钱都用于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实施好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快发展智慧养老。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加大对老年助餐服务、康复辅助器具购置和租赁支持力度,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加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档案等事业,加强智库建设。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推动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旅游业。推进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升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考古研究水平。扩大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办好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二届世界运动会。积极发展冰雪运动和冰雪经济。推进群众身边的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科学健身普及和健康干预,让年轻一代在运动中强意志、健身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加强公共安全治理,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食品药品监管,抓好校园学生餐、平台外卖安全监管。加强气象服务。做好洪涝、干旱、台风、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做好西藏定日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高重点地区房屋、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排查,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今年将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新的阶段性特征,科学确定发展目标,谋划好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更好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指导作用。应对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职尽责,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政府立法审查,强化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制度机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政府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坚持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善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谋划牵引性、撬动性强的工作抓手和载体,提高创造性贯彻落实能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正向激励,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切实把面向基层的多头重复、指标细碎、方式繁琐的督查检查考核减下来,让广大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到干实事上。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坚持干字当头、脚踏实地,创造更多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发展业绩。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侨务工作机制,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汇聚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创辉煌的强大力量。过去一年,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新的重要进展。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持续深化政治整训,全力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深入推进练兵备战,加快发展新质战斗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理论体系,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抓好军队建设“十四五”规划收官,加紧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加快推进网络信息体系建设。协力推进跨军地改革,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健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我们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深化国际交往合作,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我们要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部势力干涉,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携手共创民族复兴伟业。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世界和平发展的美好未来。各位代表!信心凝聚力量,实干谱写华章。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懈奋斗!
2025-03-13 10:35:50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以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积极的作为,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以实干实绩兑现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要细化措施加快落实,与各种不确定因素抢时间,紧抓快干、靠前发力。同时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做好政策储备,确保需要时能够及时推出、尽快见效。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善于找到牵引性、撬动性强的切入点,不断谋划新的抓手和载体,以点带面提升抓落实的整体效能。要强化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在要素保障、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等方面制定支持政策、拿出具体方案。要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各部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系统观念,牵头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破题,参与部门要积极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发展。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指出,针对快递包装问题对《条例》进行专项修改,有利于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要坚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夯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对上游生产企业、商家和下游消费者加强引导规范,推进全链条治理。要完善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综合性支持政策,有效降低包装、回收、清洗、调拨等运营成本,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5-03-13 10:34:04
3月12日,省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蒋刚带队到崇州市融通农发牧原公司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巨星农牧公司观胜种猪场,现场调度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品种来源、智慧养殖、疫病防控、安全生产、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情况,与企业负责人、一线生产人员等深入交流,并针对提出的困难问题逐一落实纾困措施,强调要切实扛牢稳产保供责任,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培育“1+1+8”千亿级农业产业链,聚焦补链强链、提质增效,统筹做好政策支持,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做优前端种源攻关,补齐后端精深加工,在智慧养殖、全链融合上持续发力,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切实推进养殖端降本增效,大力支持养殖企业强化生产管理、整合资源优势,加快科技创新和智能化改造,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降低运行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要切实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始终绷紧思想之弦,认真落实3月1日起实施的《四川省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管理规定》,高度重视养殖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紧盯“双包双联”“七个必须”等要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抓实抓细安全防护、警示、救护设施建设和宣传培训教育,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调研前,农业农村厅还与新希望集团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2025-03-13 10: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