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0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发文机关: 国务院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9日标  题: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发文字号: 国发〔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罚款是较为常见的行政执法行为。为进一步提高罚款规定的立法、执法质量,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现就行政法规、规章中罚款设定与实施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规范和有力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作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要求,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等突出问题。(三)主要目标。罚款设定更加科学,罚款实施更加规范,罚款监督更加有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二、依法科学设定罚款(四)严守罚款设定权限。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但未设定罚款的,规章不得增设罚款。法律、法规已经设定罚款但未规定罚款数额的,或者尚未制定法律、法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依法先以规章设定罚款的,规章要在规定的罚款限额内作出具体规定。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不得超过法律、法规对相似违法行为规定的罚款数额,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制定统一监管制度及标准规范,协同推动罚款数额、裁量基准等相对统一。(五)科学适用过罚相当原则。行政法规、规章新设罚款和确定罚款数额时,要坚持过罚相当,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避免失衡。要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能够通过教育劝导、责令改正、信息披露等方式管理的,一般不设定罚款。实施罚款处罚无法有效进行行政管理时,要依法确定更加适当的处罚种类。设定罚款要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地方实际、主观过错、获利情况、相似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等因素,区分情况、分类处理,确保有效遏制违法、激励守法。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时,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当事人为盲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等,结合具体情况明确罚款的从轻、减轻情形;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等规定,细化不予、可以不予罚款情形;参考相关法律规范对教唆未成年人等的从重处罚规定,明确罚款的从重情形。(六)合理确定罚款数额。设定罚款要符合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规范的立法目的,一般要明确罚款数额,科学采用数额罚、倍数(比例)罚等方法。规定处以一定幅度的罚款时,除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等情形外,罚款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超过10倍。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地域、领域等因素,适时调整本地区、本部门规定的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同一行政法规、规章对不同违法行为设定罚款的要相互协调,不同行政法规、规章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设定罚款的要相互衔接,避免畸高畸低。拟规定较高起罚数额的,要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参考不同领域的相似违法行为或者同一领域的不同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起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时,需要制定涉及罚款的配套规定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同步研究。(七)定期评估清理罚款规定。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落实行政处罚定期评估制度、每5年分类分批组织行政处罚评估时,要重点评估设定时间较早、罚款数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与企业和群众关系密切的罚款规定。对评估发现有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明显过罚不当、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等情形的罚款规定,要及时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自行或者建议有权机关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各地区、各部门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对违法所得计算方式作出例外规定的,要及时清理;确有必要保留的,要依法及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予以明确。(八)及时修改废止罚款规定。国务院决定取消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设定的罚款事项的,自决定印发之日起暂时停止适用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国务院决定调整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设定的罚款事项的,按照修改后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有关罚款规定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自决定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报送相关行政法规修改方案,并完成相关部门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工作,部门规章需要根据修改后的行政法规调整的,要自相关行政法规公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修改或者废止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部门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工作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罚款事项取消后,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研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简约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三、严格规范罚款实施(九)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违法事实实施罚款,不得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的范围。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基本相似的案件,要确保罚款裁量尺度符合法定要求,避免类案不同罚。严禁逐利罚款,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坚决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得只罚款而不纠正违法行为。(十)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地域、领域等实际情况,科学细化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适用情形。行政机关实施罚款等处罚时,要统筹考虑相关法律规范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关系,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第三十三条等规定的不予、可以不予处罚情形的,要适用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相应处理。鼓励行政机关制定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罚款等处罚清单,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法律规范定期梳理、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指导、培训。制定罚款等处罚清单或者实施罚款时,要统筹考虑法律制度与客观实际、合法性与合理性、具体条款与原则规定,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行政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准确使用文明执法用语,注重提升行政执法形象,依法文明应对突发情况。行政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追责免责相关办法。(十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处罚全过程,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确保罚款决定符合法理,并考虑相关事理和情理,优化罚款决定延期、分期履行制度。要依法广泛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总结证券等领域经验做法,在部分领域研究、探索运用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鼓励行政机关建立与企业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跟进帮扶指导,探索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等执法模式。(十二)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以下简称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停止使用不合法、不合规、不必要的监控设备,清理结果分别报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每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分别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控设备新增情况,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利用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根据监管需要确定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间距和数量等,设置地点要有明显可见的标识,投入使用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严禁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要确保计量准确,未经依法检定、逾期未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对违法事实采集量、罚款数额畸高的监控设备开展重点监督,违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监控设备的立即停用,限期核查评估整改。四、全面强化罚款监督(十三)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严格规范罚款,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对社会关注度较高、投诉举报集中、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等罚款事项,要综合分析研判,优化管理措施,不能只罚不管;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督,符合问责规定的,严肃问责。要坚持系统观念,对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行业、领域中的普遍性问题,要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管理再到系统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十四)持续加强财会审计监督。行政机关要将应当上缴的罚款收入,按照规定缴入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私分、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对当事人不及时足额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要及时启动追缴程序,履行追缴职责。坚决防止罚款收入不合理增长,严肃查处罚款收入不真实、违规处置罚款收入等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依法加强对罚款收入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对罚款收入异常变化的监督,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罚款收入同比异常上升的,必要时开展实地核查。强化中央与地方监督上下联动,压实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责任。(十五)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案卷评查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违法或者明显过罚不当的,要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予以改正;对不及时改正的,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拓宽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促进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罚款决定。对罚款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有关行政机关和财政部门要及时办理罚款退还等手续。加大规章备案审查力度,审查发现规章违法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加强分析研判和指导监督,收集梳理高频投诉事项和网络舆情,对设定或者实施罚款中的典型违法问题予以及时通报和点名曝光,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等,系统梳理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法规、规章,加快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司法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监督,组织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制度、做好有关解释答复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抓好贯彻实施,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国务院。国务院       2024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2-20 09:38:50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履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条例》全文如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202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第三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指引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用党的历史经验和实践创造启迪智慧、砥砺品格,推动全党全社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第四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学史明理。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从历史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坚定对党的领导的自信,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二)学史增信。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三)学史崇德。教育引导党员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做到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四)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斗争本领,把握历史主动。第五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四)坚持统筹谋划、开拓创新;(五)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六)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第六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在党员学习教育中,应当突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第二章 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第七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第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工作,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第九条 基层党组织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直接责任,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第三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第十条 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第十一条 认真学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十二条 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认识和把握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作出的历史性贡献。第十三条 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理论创新,坚持独立自主,坚持中国道路,坚持胸怀天下,坚持开拓创新,坚持敢于斗争,坚持统一战线,坚持自我革命。第十四条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第十五条 树立正确党史观,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第四章 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第十六条 党员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通过阅读党史著作、开展研讨交流、参加教育培训、参观红色场馆、参加实践活动等形式学习党史。第十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作为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第十八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进修班、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强化党史学习内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等设置党史课程。团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党史课程。第十九条 基层党组织应当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史。第二十条 用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渠道,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推动党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第二十一条 用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旧址等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好革命文物,精心设计展览陈列、红色旅游线路、学习体验线路,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第二十二条 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重大主题宣传,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好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党史事件纪念工作,按照党中央有关规定办好已故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诞辰纪念活动,开展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和烈士纪念活动。第二十三条 用好图书、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用好文学、影视、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形式,充分发挥文献档案、红色书信、革命诗词等教育价值,鼓励各地利用公共空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通过党史网站(频道)、网上纪念馆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打造党史融媒体作品,增强党史学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第二十四条 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和农家书屋、职工书屋等平台,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宣讲活动、读书活动等形式,发挥革命英烈、功勋模范、先进典型、时代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第五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五条 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准确记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工作,为党史和文献部门提供资料支持。第二十六条 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加强党史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完善党史精品课程库,利用网络平台、线上课堂等形式,共享优质资源。第二十七条 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大力培养优秀党史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造就一批有影响的党史专家和党史宣讲人才。重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抵制庸俗化、娱乐化,防止“低级红”、“高级黑”。第二十九条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充分利用当地条件就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严禁以学习教育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借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硬性摊派征订辅导读物、音像制品等学习资料。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党组)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1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情况综合评估,充分运用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分。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军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02-20 09:36:46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制定印发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介绍一下制定《条例》的背景和意义。答: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学习党史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2021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取得重要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党的二十大修改的党章在党员义务中增加了学习党的历史的内容,在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中增加了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内容。《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将制定出台《条例》列为重点项目。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形成了《条例》稿。2024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条例》。2月5日,党中央发布《条例》。《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总体考虑是什么?答: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注重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明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二是充分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三是深刻总结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宝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四是落实党章规定,注意处理好与现行党内法规的关系,做好衔接,保持一致,增强系统性、协同性、时效性。问:请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框架和内容。答:《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原则和对象等内容。第二章“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主要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党委(党组)职责、基层党组织职责等内容。第三章“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主要规定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历史结论和领导同志重要论述、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正确党史观等内容。第四章“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主要规定党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活动、学校思政课、红色资源、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媒体宣传、基层宣传宣讲等内容。第五章“保障和监督”,主要规定科研支撑、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纪律要求、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检查、评估和奖惩等内容。第六章“附则”,主要规定解释机关、施行日期等内容。问:《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如何规定的?答:《条例》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宝贵经验,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学史明理。强调教育引导党员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道理,从历史中寻经验、求规律、启智慧。二是学史增信。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三是学史崇德。强调教育引导党员涵养高尚道德品质,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四是学史力行。强调教育引导党员坚持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问:《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作了哪些规定?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刻总结百年党史得出的宝贵经验和重要结论。《条例》明确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条例》对中央有关部门职责、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职责分别作出规定,明确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这些规定完善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问:《条例》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应突出哪些内容?答:《条例》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摆在党史学习教育的首要位置。强调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调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强调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条例》对学习党史基本内容和宝贵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认真学习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强调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树立正确党史观,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精神力量。问:《条例》对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作了哪些规定?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主要包括党员自学和组织学习两种方式。在党员学习方面,《条例》规定党员应当根据自身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党史。在组织学习方面,《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纳入学习计划,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基层党组织应当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围绕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条例》对用好学校思政课渠道、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好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开展好媒体宣传和基层宣传宣讲等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问:《条例》在树立正确党史观和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方面作出了哪些规定?答:唯物史观是我们共产党人认识把握历史的根本方法。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必须树立正确党史观。《条例》明确规定,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等应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抵制庸俗化、娱乐化,防止“低级红”、“高级黑”。对于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处分。问:《条例》专设“保障和监督”一章,有哪些要求?答:围绕保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从科研支撑、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经费保障、检查评估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科研支撑方面,强调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学科保障方面,强调要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人才保障方面,强调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原则,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队伍。经费保障方面,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检查评估方面,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定期开展评估,不断改进工作。问: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答:党中央印发《条例》时,对各级党委(党组)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内容。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也将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党史和文献部门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狠抓制度执行,将《条例》与相关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条例》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等。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适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跟踪指导,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2024-02-20 09:35:14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2月19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增强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的意见》、《关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报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建立健全同宏观政策、区域发展更加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协调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要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安全转型,以“双碳”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要紧扣制约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突出问题,围绕创新要干什么、谁来组织创新、如何支持激励保护创新,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加快建设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强、王沪宁、蔡奇出席会议。会议指出,要统筹好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利用,立足各地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细化土地管理政策单元,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发挥优势地区示范引领作用。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边界,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一些探索性但又十分紧迫的改革举措,要深入研究、稳慎推进。会议强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抓住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推进全面节约,加快消费转型,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要健全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为绿色转型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会议指出,要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党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以及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专业优势,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健全保障机制,加大基础性投入,根据地区人口数量、经济规模、灾害事故特点、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配齐配强应急救援力量。要强化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会议强调,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要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聚焦主体协同、要素配置、激励约束、开放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要根据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创新的不同规律,分类加强制度设计,重大改革试点先行。要加强系统集成,对新出台的举措、新制定的制度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会议指出,过去一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科学谋划新起点上改革工作,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为新征程开局起步提供了动力活力。推动党的二十大部署改革任务贯彻落实,研究通过一批重要改革文件,集中力量解决高质量发展急需、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优化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机构职责配置,中央层面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加强对重点改革任务的协调推动、督促落实,推动改革落地见效。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又一个重要年份,主要任务是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要坚持用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应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要继续抓好有利于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保障民生、防范化解风险的改革举措,集中解决最关键、最迫切的问题。要科学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聚焦妨碍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明确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推进方式,突出改革问题导向,突出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改革举措要有鲜明指向性,奔着解决最突出的问题去,改革味要浓、成色要足。要充分调动各方面改革积极性,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举全党全国之力抓好重大改革任务推进和落实,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形成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开拓奋进的浓厚改革氛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4-02-20 09:33:23
国务院总理李强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拟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并对做好开年工作进行动员。本届政府履职之初,就旗帜鲜明提出要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此次会议强调,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牢牢把握这一定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无论是在今年工作中,还是在本届政府的整个任期中,都必须坚定不移践行这一定位,并在履职尽责中不断丰富实践内涵、实现新的提升。一年之计在于春。龙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稿,动员部署开年工作,国务院全体会议释放出促实干、抓落实、提信心的强烈信号。全国两会即将在3月召开。面对复杂形势,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将如何确定今年的发展目标?采取哪些重大举措?举国关注,世界瞩目。形成一份高质量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于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具有重要作用。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4年经济工作已经作出明确部署。春节假期刚过,此次国务院全体会议强调国务院各部门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凸显了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的鲜明导向。对做好开年工作进行动员,会议突出了四个关键词:一是“信心”:多做有利于提振信心和预期的事,保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一致性稳定性,以务实有力的行动来提振全社会的信心。二是“实干”:力争各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以实干实绩取信于民,确保最终效果符合党中央决策意图。三是“克难”: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勇于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四是“合力”: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大局观念,不断提高整体行政效能。开年即开跑。就在18日,不少地方的“新春第一会”也密集召开:广东召开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山东召开全省高水平开放暨高质量招商引资大会,辽宁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主题侧重不同,但目标导向一致,都是锚定高质量发展,强化实干担当。正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看准了就抓紧干,能多干就多干一些,努力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人勤春早。放眼全国,各地各部门紧锣密鼓谋划开年工作,各行各业坚定信心、铆足干劲,龙年新春新气象正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升腾的力量。(记者 陈炜伟)
2024-02-19 09:37:48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一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我们要按照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准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二60年前,我们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此建立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这样一个有5000多年文明史、几亿人口的国家建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三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中国26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五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政治制度是用来调节政治关系、建立政治秩序、推动国家发展、维护国家稳定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六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我们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各种力量的合作协调,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八无论是党委换届还是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都要体现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要保证基本群众代表比例,党政干部、企业负责人不要挤占应该给基本群众的名额,不得搞偷天换日、移花接木的欺骗手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决不能依据地位、财富、关系分配政治权力!(2017年1月6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九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时的讲话)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一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二是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宪法法律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四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五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可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六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宣传工作,讲清楚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讲好中国民主故事。(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十六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加强选举全过程监督,坚决查处选举中的不正之风,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2021年11月5日在参加北京市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时的讲话)十七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八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2022年12月19日《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十九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实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23年3月1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二十“第二个结合”让我们掌握了思想和文化主动,并有力地作用于道路、理论和制度。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中国文化大一统传统。更重要的是,“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2023年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有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要论述的节录。
2024-02-18 09:40:50
2月5日,农业农村部召开畜牧兽医工作部署会,分析研判畜牧业形势,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攻坚克难,敢作善为,全年肉蛋奶供应充足,增草节粮取得实效,动物疫情总体平稳,质量安全保持历史较高水平,产业素质稳步提升,畜禽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基础更加稳固。  会议强调,2024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稳中求进,产品供给要稳,产业发展要进,保护基础产能,推动提质增效。要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方案,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加快奶业标准体系建设,优化政策环境,促进鲜奶消费;完善监测体系,筑牢免疫屏障,加强检疫监督,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重点人兽共患病和外来动物疫病防控;深入推进豆粕减量替代,促进开源增料、增草节粮;提升全过程监管能力,严查严打违法行为,守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水平,打通粪肥还田通道,协同推进低碳发展,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有关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行业协会学会等负责同志,以及畜牧业各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参加会议。
2024-02-06 09:35:51
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2个自贸协定——中国外贸“朋友圈”不断扩大2023年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生效的一年。在国新办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2023年RCEP成效及推进高标准自贸区建设相关内容。业内人士认为,RCEP生效两年来,中国与各成员国通力合作,区域贸易成本大幅降低,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更加紧密,各成员国间的贸易往来更加密切,为区域经贸合作注入了强劲动力。主动对标先进经贸规则在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方面,商务部去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不菲成绩。——中国自贸“朋友圈”不断扩大。“2023年,我们在自贸协定谈判和签署方面创造了一个新的历史纪录,新签的协定达到4个,和厄瓜多尔、尼加拉瓜,塞尔维亚签署自贸协定,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我们还和洪都拉斯实质性完成了自贸协定早期收获谈判。”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在会上表示,中国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22个自贸协定,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3左右。——自贸区网络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内容上,高标准方面取得了新水平。“比如,在尼加拉瓜的自贸协定、新加坡的自贸协定的升级方面,我们按照负面清单的模式作出了高水平跨境服务贸易和相互投资开放承诺,这是在中国自贸协定谈判中的第一次。”王受文说。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部副部长、研究员张茉楠认为,中国高水平开放步伐加快,正体现在从“眼睛向内”的体制机制创新转向“眼睛向外”的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全面推进制度型开放,必然要求加强规则对接、规制协调、管理提升、标准制定,培育壮大参与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新优势,更好利用全球先进资源要素。”张茉楠说,“我国正积极主动对标先进经贸规则,提升与新一轮全球经贸规则的相容性,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培育和激发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全面高质量实施RCEP去年,中国和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额达到12.6万亿元人民币,比2021年协定生效之前增长了5.3%。其中,中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出口增长了16.6%,比同期中国对全球出口增速高4.6个百分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出口表现更加亮眼。在关税减免方面,RCEP叠加中国和其他成员已经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为企业更好享惠创造了良好条件。去年中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受到进口减让税款达到23.6亿元人民币,主要的享惠进口商品为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有机化学品等;RCEP自贸伙伴进口企业从中国进口产品享受到的优惠达到了40.5亿元人民币,主要签证出口商品有无机化学品、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等。全国有723家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出具RCEP原产地声明1.2万份,货值101.8亿元。“这是双方互利的结果,是非常明显的。我们还帮助地方企业和行业享受这些自贸协定的好处。”王受文说。外交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RCEP是区域一体化建设的里程碑式成果,是区域国家共享发展机遇的生动范例。RCEP实施两年来,区域贸易成本大幅降低,产业链供应链联系更加紧密,为参与方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我们愿继续与各方一道,全面高质量实施RCEP,让这一全球最大自贸区不断释放红利,实现成员国的共同发展繁荣。”积极推动更多合作谈判王受文介绍,目前中国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2022年8月成立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到今天已经完成了10余轮的部级谈判、司局级谈判和技术层谈判,现在DEPA谈判方面已经完成了所有条款的初步探讨。“我们组织了相关部门、产业对CPTPP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全面、深入的评估。我们还对CPTPP里所涉及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方面的规则进行了全面、深入、充分的研究。”王受文说,“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达到CPTPP所确定的高标准。”今年,中国将继续在各个层级和CPTPP成员进行充分交流,包括利用G20、APEC这些多边国际会议场合和CPTPP成员国同行们进行深入交流。“我们将对外继续加强交流,对内加强试点和试验。我相信,今年我们加入CPTPP的条件会更加成熟。”王受文说。中国自贸协定谈判议程更加丰富。“我们将努力完成和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还将完成与洪都拉斯的谈判、与秘鲁的自贸协定升级谈判,继续推动加入CPTPP和DEPA。”王受文说,“此外,我们还会与海合会、新西兰、韩国、瑞士进行自贸谈判或者升级谈判,进一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记者 孔德晨)
2024-01-31 13:01:31
1月29日,省政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和今年政府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黄强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坚定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遵循,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珍惜个人的政治生命,珍惜家庭,在洁身自好、廉洁自律上作表率,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同时严格制度约束,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生态。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干劳民伤财的事,习惯过紧日子,坚决纠治和防范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打破“数据孤岛”、拆除“数据烟囱”,着力提升政府效能。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要点,增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入脑入心、知行合一、行胜于言。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合力,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匡正政绩观,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扎实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会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任务书”,政府系统必须说到做到,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要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到位,坚决把总书记看重和关心的大事要事办成办好,做到党中央号召的坚决响应、党中央要求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干,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落实。要紧盯6%左右的增长目标,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采取更有力有效措施推动民间投资、房地产、进出口等指标加快回升,推介新四川、开辟新通道、开拓新市场,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扛牢“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重任。要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坚决防止违反客观规律盲目蛮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要着眼增强内生动力,刀刃向内打破既有利益格局,确保重点领域改革一项一项改到位见成效,为企业降低成本、为基层减轻负担、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坚决筑牢防灾减灾救灾防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记者 李淼 摄影 田为)
2024-01-30 09:51:17
(二0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成都举行。出席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50人,列席249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晖出席会议并讲话。黄强、田向利、施小琳等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员出席会议。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回顾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廖建宇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决打好正风肃纪反腐主动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全会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凝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凝聚了全党高度共识,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李希同志在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系统部署全年八个方面主要工作,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王晓晖同志的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阐述全省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省管党治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致表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定不移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全会指出,2023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以政治主动、系统思维、精准理念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实现新提高。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展现新作为。持续强化办案引领,一体推进“三不腐”取得新突破。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呈现新气象。突出加强纪律建设,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获得新提升。巩固深化政治巡视,监督“利剑”发挥新效能。始终坚持执纪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新增强。拓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从严从实推进教育整顿,铁军队伍焕发新面貌。全会分析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全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跟进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筑牢持续打好主动仗的思想基础,以强烈使命更加主动地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永远吹冲锋号。要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政治责任一压到底、工作任务一贯到底、纪法标准一严到底。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创造抓落实,把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省委要求结合起来,与践行新时代四川使命任务相贯通、与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相促进、与破解纪检监察工作质效瓶颈相统一、与提升执纪执法能力相联系、与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呼应,当好全省良好政治生态的守护者。全会提出,做好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稳中求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守正创新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第一,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担当尽责。第二,毫不动摇推进腐败防治。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以及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以案件开道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营商环境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严惩行贿行为,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第三,久久为功加固作风堤坝。扎实整治违规吃喝问题,重拳纠治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影响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权力观扭曲和政绩观错位、安全生产责任空转等现象。第四,一刻不停加强纪律建设。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全面深化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自觉。严格纪律执行,压实纪律建设政治责任。第五,锲而不舍夯实基层基础。把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形成群众信任监督、监督回报信任的良性循环。规范完善省属高校、省管企业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持续建强县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第六,坚持不懈深化巡视巡察。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推动省属高校、省管企业规范建立巡察制度,修订对村(社区)巡察指导意见。建立覆盖巡视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统筹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成效评估。第七,蹄疾步稳推动改革创新。研究优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力量配备,调整派驻机构设置和派驻监督范围。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监督。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第八,驰而不息锻造铁军队伍。常态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统筹抓好干部培训培养,坚决查处以案谋私、徇私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全会审议并通过了省纪委常委会关于苏虎彪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纪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苏虎彪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咬定目标不放松、步履铿锵往前走,持续推进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2024-01-30 09: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