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

2023-03-10 10:45:59

畜牧兽医局

川农函〔2023〕86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按照《四川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要求,经业主自愿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农业农村厅复审,确定2023年度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现印发你们。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及时组织挂牌,加强管理、强化保障,持续推进我省生猪生产稳定健康发展。

附件:1.各市(州)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汇总表

   2.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

   3.四川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名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日

川农函〔2023〕86号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