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科技
2026-01-20 16:43:25
编者按:从全年结构来看,一个特征已经十分清晰:监管不再停留在单点管理,而是开始在疫病防控、药品准入、饲料安全与诊疗规范之间建立衔接。对于行业而言,这意味着合规正在从“成本项”转变为“基础能力”。未来的变化,或许不再体现在政策数量的增加,而体现在规则执行的深度与一致性上。2025年,未必是最引人注目的一年,但很可能是犬猫监管体系逐步成型的关键一年。
2025年是中国宠物医药监管体系持续完善的一年。农业农村部及其下属机构围绕犬猫及伴侣动物,在疫病防控、兽药审批、饲料监管、诊疗规范四个领域密集发布政策文件。本文系统梳理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告及通知,力求为行业提供一份可按时间、品类、政策类型检索的年度参考文档。
数据来源为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www.moa.gov.cn)、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索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年度政策概览
1.1 2025年度重要规范性文件一览
1.2 年度四个关键节点
最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确立了动物诊疗机构电子证照制度和信息化监管框架,影响全国所有宠物医疗机构。
最具产业意义的产品获批:普莱柯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杯状病毒-鼻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第953号公告)——国产猫三联疫苗首次获批,打破该领域进口产品主导格局。
最值得关注的监管变化: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纳入兽药管理,以“仅限科研用”“内部使用”名义规避审批的行为被列为专项整治重点。
最需要准备的2026年节点:NY/T 4838《处方粮通用要求》和NY/T 4839《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旧版动物检疫标志于2026年1月1日停止使用。
二、疫病防控
本年度核心变化:2025年是《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实施的收官之年,狂犬病强制免疫目标持续推进,“先打后补”疫苗采购改革全面落地,犬猫产地检疫规程持续执行。
2.1 狂犬病强制免疫
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狂犬病被列为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辖区流行情况实施强制免疫的重点人畜共患病种。防控目标要求:城镇注册犬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乡村有主犬免疫密度不低于70%,免疫犬100%建立免疫档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的通知》,2025年底前,规模养殖场(户)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改为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由财政进行事后补贴。
2.2 犬猫产地检疫
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发布修订后的《犬产地检疫规程》和《猫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23〕16号),2025年持续执行。
犬检疫合格标准: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临床检查健康;按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在有效保护期内,且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申报检疫需在运输或售卖前3天提出,需携带宠物及免疫证(免疫记录本),并提供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原件。
猫检疫合格标准: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临床检查健康;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申报检疫时不需要提供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携带猫只到当地兽医部门临床检查即可。
跨省调运要求: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境内跨区域运输犬猫,运输前必须取得产地检疫证明;承运人需查验检疫证明并随车携带;运输车辆需符合防疫要求。2025年8月,农业农村部发布《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
2.3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更新
根据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动物检疫证明等填写及应用规范》,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动物检疫证明调整为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三种类型。
本领域重要文件清单
文件名称 | 文号/公告号 | |
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 | — | 2025年收官 |
犬产地检疫规程 | 农牧发〔2023〕16号 | 持续执行 |
猫产地检疫规程 | 农牧发〔2023〕16号 | 持续执行 |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 | — | 2025年10月1日启用新版 |
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 | — | 2025年8月发布 |
三、兽药与生物制品
本年度核心变化:2025年度,农业农村部通过多批公告批准了一系列涉及犬猫的新兽药产品。整体特征:犬猫专用药物数量增加,覆盖驱虫、镇痛、止吐、心脏病治疗、行为管理等临床场景;国产猫三联灭活疫苗首次获批;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纳入兽药管理。
3.1 季度公告汇总(建议电脑端查看)
2025年1~3月
公告号 | 发布日期 | 核心内容摘要 | 犬猫相关 |
第871号 | 2025-01-06 | 批准头孢维星钠等6种新兽药 | 头孢维星钠(犬猫用长效抗生素) |
第872号 | 2025-01-06 | 批准替米考星溶液等4种进口兽药注册 | — |
第876号 | 2025-02-06 | 批准次氯酸溶液等3种新兽药;4种变更注册 | 犬细小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变更注册) |
第878号 | 2025-02-14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 | — |
第881号 | 2025-02-12 | 批准4种进口兽药再注册/变更注册 | 双羟萘酸噻嘧啶吡喹酮片(犬用驱虫药)、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犬猫用) |
第882号 | 2025-02-08 | 批准布鲁氏菌基因缺失活疫苗等新兽药 | — |
第884号 | 2025-02-20 | 批准甲硝唑内服混悬液(犬用)进口注册 | 甲硝唑内服混悬液(犬用厌氧菌感染) |
第886号 | 2025-03-06 | 批准牛支原体活疫苗等6种新兽药 | — |
第887号 | 2025-03-14 | 公布第五批国家兽医实验室名单 | — |
第890号 | 2025-03-24 | 批准猪水肿病亚单位疫苗等6种进口兽药注册 | — |
第892号 | 2025-03-24 | 批准牛口蹄疫疫苗等5种新兽药;5种产品注册 |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
第895号 | 2025-03-28 | 批准98家企业189种饲料产品登记 | 多款进口宠物粮产品登记 |
第896号 | 2025-03-31 | 批准氟雷拉纳等8种新兽药;4种变更注册 | 氟雷拉纳(犬猫用驱虫药)、环孢素内服溶液(犬猫用免疫抑制剂) |
公告号 | 发布日期 | 核心内容摘要 | 犬猫相关 |
第901号 | 批准苯扎氯铵等10种新兽药 | — | |
第902号 | 2025-04-28 | 批准进口兽药再注册/变更注册 | 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感-细小病毒四联活疫苗(再注册) |
第906号 | 2025-06-03 | 农业农村部、卫健委、市监总局联合公告 | 发布3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第909号 | 2025-05-19 | 批准苦地止痢散等5种新兽药;5种注册;2种变更 | — |
第915号 | 2025-06-10 | 批准4种进口兽药注册/再注册 | 沙罗拉纳咀嚼片(犬用体外驱虫)再注册 |
第920号 | 2025-06-23 | 批准盐酸地那维林等8种新兽药;4种变更注册 | 匹莫苯丹(犬用心脏病治疗药物)变更注册 |
第921号 | 2025-06-20 | 批准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目录修订 | L-硒代蛋氨酸扩大适用范围至犬、猫 |
2025年7-9月
公告号 | 发布日期 | 核心内容摘要 | 犬猫相关 |
第923号 | 2025-07-01 | ||
第925号 | 2025-07-08 | 批准兽药注册相关事项 | — |
第927号 | 2025-07-08 | 批准兽药注册相关事项 | — |
第928号 | 2025-07-08 | 批准枸橼酸马罗匹坦等5种新兽药;5种注册 | 枸橼酸马罗匹坦(犬猫用止吐药)、米氮平软膏(猫用促食欲) |
第936号 | 2025-08-12 | 批准千里光口服液等新兽药;多种变更注册 | 千里光口服液(宠物保健)、复方硝酸咪康唑洗剂(犬用皮炎)、硼酸滴眼液(犬猫眼科) |
第948号 | 2025-09-16 | 批准进口兽药再注册/变更注册 | 注射用头孢维星钠(犬猫用)、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猫用)、吡虫啉氟氯苯氰菊酯项圈(犬猫用) |
第949号 | 2025-09-16 | 批准头孢维星钠等16种新兽药;5种诊断试剂注册 | 头孢维星钠(犬猫用长效抗生素) |
第950号 | 2025-09-25 | 公布农业农村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 兽药生产、使用监管规章清单 |
第953号 | 2025-09-29 | 批准猫三联灭活疫苗等新兽药 |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杯状病毒-鼻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普莱柯)、猫杯状病毒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 |
2025年10-12月
公告号 | 发布日期 | 核心内容摘要 | 犬猫相关 |
第957号 | 2025-10-11 | 批准氟雷拉纳滴剂等5种新兽药 | 氟雷拉纳滴剂(犬猫用体外驱虫,二类新兽药) |
第958号 | 2025-10-15 | 批准7种进口兽药再注册/变更注册 | 赛拉菌素+沙罗拉纳滴剂(猫用复方驱虫药) |
第963号 | 2025-10-27 | 推行饲料证照电子化应用 | 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
第968号 | 2025-10-30 | 发布兽药中添加辅料快速筛查法 | — |
第970号 | 2025-11-26 | 批准7种新兽药;5种注册 | 猫三联灭活疫苗(瑞普生物)、加巴喷丁片(犬猫镇痛镇静)、甲泼尼龙片(犬用糖皮质激素) |
第972号 | 2025-12-11 | 批准7种进口兽药再注册、3种变更注册 | 马来酸奥拉替尼咀嚼片(犬用抗过敏,Apoquel)、盐酸贝那普利片(犬猫心衰治疗) |
第976号 | 2025-12-15 | 批准364项农业行业标准 | NY/T 4838《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NY/T 4839《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 |
第978号 | 2025-12-23 | 批准3种新兽药、2种注册、疫苗变更/转国内生产 | 犬四联活疫苗(默沙东)转国内生产 |
第981号 | 2025-12-26 | 批准16种新兽药、5种注册、8种变更、2种转国内生产 | — |
第986号 | 2025-12-30 | 批准6种新兽药、6种变更、1种疫苗变更 | — |
第987号 | 2025-12-31 | 批准3种新兽药、1种注册、2种变更备案 | — |
3.2 2025年度获批犬猫用兽药产品汇总
(一)化学药品
产品名称 | 适应症/用途 | 公告号 | 备注 | |
头孢维星钠 | 注射液/粉针 | 犬猫细菌感染 | 第871号/第949号 | 二类新兽药,长效头孢类抗生素 |
氟雷拉纳 | 滴剂/咀嚼片/溶液 | 犬猫体内外驱虫 | 第896号/第957号 | 二类新兽药,异恶唑啉类 |
枸橼酸马罗匹坦 | 片剂/注射液 | 犬猫止吐 | 第928号 | 二类新兽药,NK1受体拮抗剂 |
匹莫苯丹 | 片剂/胶囊 | 犬充血性心力衰竭 | 第920号 | 变更注册 |
甲硝唑内服混悬液 | 内服混悬液 | 犬厌氧菌感染 | 第884号 | 进口注册 |
环孢素内服溶液 | 内服溶液 | 犬猫免疫抑制 | 第896号 | 变更注册 |
加巴喷丁片 | 片剂 | 犬猫镇痛镇静 | 第970号 | 四类新兽药 |
米氮平软膏 | 软膏 | 猫食欲刺激 | 第928号 | 五类新兽药,经皮给药 |
甲泼尼龙片 | 片剂 | 犬抗炎免疫抑制 | 第970号 | 五类新兽药 |
沙罗拉纳咀嚼片 | 咀嚼片 | 犬体外驱虫 | 第915号 | 进口再注册 |
马来酸奥拉替尼 | 咀嚼片 | 犬过敏性皮炎 | 第972号 | 进口再注册(Apoquel) |
盐酸贝那普利片 | 片剂 | 犬猫心力衰竭 | 第972号 | 进口再注册 |
复方非泼罗尼滴剂 | 滴剂 | 犬猫体外驱虫 | 第881号/第948号 | 进口再注册/变更 |
赛拉菌素+沙罗拉纳滴剂 | 滴剂 | 猫复方驱虫 | 第958号 | 进口再注册 |
千里光口服液 | 口服液 | 宠物保健 | 第936号 | 四类新兽药 |
复方硝酸咪康唑洗剂 | 洗剂 | 犬脂溢性皮炎 | 第936号 | 变更注册 |
硼酸滴眼液 | 滴眼液 | 犬猫眼部炎症 | 第936号 | 变更注册 |
(二)诊断试剂
产品名称 | 类型 | 用途 | 公告号 |
犬细小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 | 快速检测 | 犬细小病毒抗原检测 | 第876号 |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 PCR检测 | 猫瘟病毒核酸检测 | 第892号 |
猫杯状病毒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 | ELISA检测 | 猫杯状病毒抗体检测 | 第953号 |
(三)疫苗
产品名称 | 研制/生产单位 | 公告号 | 备注 |
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感-细小病毒四联活疫苗 | 硕腾 | 第902号 | 进口再注册 |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杯状病毒-鼻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 | 普莱柯 | 第953号 | 三类新兽药(国产首批) |
猫鼻气管炎-杯状病毒-泛白细胞减少症三联灭活疫苗 | 瑞普生物 | 第970号 | 三类新兽药 |
犬四联活疫苗 | 默沙东(宁波) | 第978号 | 转国内生产 |
3.3 兽药使用专项整治
2025年3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5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农办牧〔2025〕8号),对动物诊疗机构用药行为提出要求:
整治重点一:纠治“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问题,重点整治动物诊疗机构违规使用地塞米松等行为。
整治重点二:整治网络违规经营兽药行为,严查无经营资质网上经营兽药、违规销售兽用处方药等问题。
整治重点三:整治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规使用行为,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严格凭兽医处方使用相关产品。
整治重点四: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规定,对宠物医院药房进行高频抽检。
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认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农办法函〔2024〕21号),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应按照兽药管理。2025年专项整治重点纠治以“仅限科研用”“内部使用”等名义规避审批生产经营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的行为。
四、宠物饲料
本年度核心变化:2025年6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20号及6项附件,《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全面落地。12月,《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和《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两项行业标准获批,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
4.1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及附件
公告第20号包含6项附件:
附件序号 | 名称 |
附件1 |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 |
附件2 | 宠物饲料标签规定 |
附件3 | 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
附件4 | 宠物饲料生产许可条件 |
附件5 | 宠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条件 |
附件6 | 宠物饲料免予登记产品目录 |
4.2 标签规定要点
原料标识要求:根据《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禁止使用“家禽”“肉类及其制品”等模糊类别名称,必须按照《饲料原料目录》的标准名称标示,如“鲜鸡肉”“鸡肉粉”“酶解牛肉”等具体名称。
功能声称规范:如宠物饲料产品使用的某种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具有维持、增强宠物生长、发育、生理功能或机体健康的作用,可进行功能声称。声称涉及的饲料添加剂应在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中标示。
4.3 卫生规定要点
《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对以下类别设定了明确限量指标:无机污染物和含氮化合物、真菌毒素、天然植物毒素、有机氯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物。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宠物饲料不符合卫生指标要求的,将依法处罚。
4.4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2025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5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办牧〔2025〕2号),将宠物饲料纳入监管重点,包括宠物饲料标签执法和质量抽检。
4.5 新饲料添加剂批准
2025年6月,公告第921号批准以下新产品:
新饲料 | 解脂耶氏酵母蛋白 |
新饲料添加剂 |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 |
新饲料添加剂 | 异绿原酸钠 |
新饲料添加剂 | 甜菜碱磷酸盐 |
同时,《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饲料原料目录》进行增补修订。此前,部分饲料添加剂(如胆汁酸、L-硒代蛋氨酸)已扩大适用范围至犬、猫。
4.6 宠物食品新行业标准
2025年12月,公告第976号批准364项农业行业标准,其中两项宠物食品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
NY/T 4838-2025《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聚焦宠物处方粮产品,明确水分含量划分,细化19类处方粮的营养特征指标。标准强调处方粮所用原料和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饲料原料与添加剂目录,卫生指标须严格遵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NY/T 4839-2025《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针对冻干宠物食品制定,在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关键安全指标,包括严格限定水分含量、挥发性盐基氮和组胺含量,对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提出严苛要求。
本领域重要文件清单
文件名称 | 文号/公告号 | 实施日期 |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及6项附件 | 公告第20号 | 2025年6月30日 |
2025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 农办牧〔2025〕2号 | 2025年2月 |
新饲料添加剂批准及目录修订 | 公告第921号 | 2025年6月20日 |
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 | NY/T 4838-2025 | 2026年5月1日 |
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 | NY/T 4839-2025 | 2026年5月1日 |
五、动物诊疗
本年度核心变化:2025年7月,《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发布,确立动物诊疗机构电子证照制度,要求11月30日前将全国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信息纳入平台管理。
5.1 诊疗机构管理新规
根据《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
电子证照制度:自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证书样式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动物诊疗许可证》(C 0401-2024)标准执行。证书编号、防伪二维码等信息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模块自动生成。
信息化监管: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备案的执业兽医信息全部纳入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实现应纳尽纳、动态管理。
处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处方权限和《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开具、书写、保存处方;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5.2 执业兽医管理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及2025年配套通知:
备案要求: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在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动物诊疗机构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
年度报告: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
继续教育: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5年底前投放一批公益性执业兽医继续教育课程。
5.3 病历与处方规范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4号发布了《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并修订了《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2025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依据该规范建立的电子病历系统,核查处方开具、手术记录与用药记录的一致性。
5.4 宠物诊疗服务国家标准
2025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于8月1日起实施:
《宠物诊疗机构诊疗服务指南》:规范宠物医院的服务流程、科室设置和设备配置要求。
《宠物经营场所环境清洁与消毒指南》:覆盖宠物店、寄养场所的清洁消毒操作规范。
本领域重要文件清单
文件名称 | 文号/公告号 | 实施日期 |
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农办牧〔2025〕20号 | 2025年7月26日 |
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 | 公告第734号 | 2024年5月1日 |
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修订) | 公告第734号 | 2024年5月1日 |
宠物诊疗机构诊疗服务指南 | 国家标准 | 2025年8月1日 |
宠物经营场所环境清洁与消毒指南 | 国家标准 | 2025年8月1日 |
六、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补充
6.1 中国兽药典(2025年版草案)
2025年10月23日,第七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5年版《中国兽药典(草案)》。主要更新内容包括:
新增犬安全检验、猫安全检验标准附录
引入全基因组测序等现代检测技术用于微生物鉴定
收录更多宠物专用药物标准
提升杂质限度、溶出度等质量控制指标
6.2 饲料证照电子化
根据公告第963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推行饲料证照电子化应用。
七、观察:趋势与影响
以下内容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判断,供参考。
7.1 监管特征
从2025年政策文件的整体特征看,监管逻辑呈现从宏观引导向精细管控转变的趋势。饲料标签必须标注具体原料名称、诊断试剂必须纳入兽药注册、处方开具必须符合格式规范——“必须”的高频出现,反映出合规要求的刚性化。
7.2 产业影响初步判断
饲料行业:标签规定的严格执法,可能推动原料信息透明化,对依赖模糊标注的产品形成压力,对拥有优质供应链的企业可能是建立差异化的机会。
兽药行业:专项整治对“三超”用药、人用药禁用等问题的持续关注,可能扩大宠物专用药的市场需求;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纳入兽药管理,可能影响未注册产品的市场流通。
诊疗行业:电子证照制度和信息化监管的推进,对诊疗机构的合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电子病历系统的推广可能加速。
疫苗市场:国产猫三联灭活疫苗的获批,以及犬四联疫苗转国内生产,可能改变该领域的竞争格局,但实际市场影响有待观察。
7.3 2026年关注节点
2026年1月1日:旧版动物检疫标志停止使用;
2026年5月1日:NY/T 4838《处方粮通用要求》、NY/T 4839《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实施;
新版《中国兽药典》预计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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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从全年结构来看,一个特征已经十分清晰:监管不再停留在单点管理,而是开始在疫病防控、药品准入、饲料安全与诊疗规范之间建立衔接。对于行业而言,这意味着合规正在从“成本项”转变为“基础能力”。未来的变化,或许不再体现在政策数量的增加,而体现在规则执行的深度与一致性上。2025年,未必是最引人注目的一年,但很可能是犬猫监管体系逐步成型的关键一年。
2025年是中国宠物医药监管体系持续完善的一年。农业农村部及其下属机构围绕犬猫及伴侣动物,在疫病防控、兽药审批、饲料监管、诊疗规范四个领域密集发布政策文件。本文系统梳理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告及通知,力求为行业提供一份可按时间、品类、政策类型检索的年度参考文档。
数据来源为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www.moa.gov.cn)、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及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检索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年度政策概览
1.1 2025年度重要规范性文件一览
1.2 年度四个关键节点
最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确立了动物诊疗机构电子证照制度和信息化监管框架,影响全国所有宠物医疗机构。
最具产业意义的产品获批:普莱柯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杯状病毒-鼻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第953号公告)——国产猫三联疫苗首次获批,打破该领域进口产品主导格局。
最值得关注的监管变化: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纳入兽药管理,以“仅限科研用”“内部使用”名义规避审批的行为被列为专项整治重点。
最需要准备的2026年节点:NY/T 4838《处方粮通用要求》和NY/T 4839《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旧版动物检疫标志于2026年1月1日停止使用。
二、疫病防控
本年度核心变化:2025年是《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实施的收官之年,狂犬病强制免疫目标持续推进,“先打后补”疫苗采购改革全面落地,犬猫产地检疫规程持续执行。
2.1 狂犬病强制免疫
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狂犬病被列为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辖区流行情况实施强制免疫的重点人畜共患病种。防控目标要求:城镇注册犬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乡村有主犬免疫密度不低于70%,免疫犬100%建立免疫档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先打后补”改革的通知》,2025年底前,规模养殖场(户)全面停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改为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由财政进行事后补贴。
2.2 犬猫产地检疫
农业农村部于2023年发布修订后的《犬产地检疫规程》和《猫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23〕16号),2025年持续执行。
犬检疫合格标准: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临床检查健康;按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在有效保护期内,且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申报检疫需在运输或售卖前3天提出,需携带宠物及免疫证(免疫记录本),并提供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原件。
猫检疫合格标准: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临床检查健康;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内,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申报检疫时不需要提供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携带猫只到当地兽医部门临床检查即可。
跨省调运要求: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境内跨区域运输犬猫,运输前必须取得产地检疫证明;承运人需查验检疫证明并随车携带;运输车辆需符合防疫要求。2025年8月,农业农村部发布《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
2.3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更新
根据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动物检疫证明等填写及应用规范》,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标志,自202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旧版。动物检疫证明调整为动物A证、动物B证、产品证三种类型。
本领域重要文件清单
文件名称 | 文号/公告号 | |
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 | — | 2025年收官 |
犬产地检疫规程 | 农牧发〔2023〕16号 | 持续执行 |
猫产地检疫规程 | 农牧发〔2023〕16号 | 持续执行 |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规格样式及制作要求 | — | 2025年10月1日启用新版 |
道路运输动物指定通道检查站管理指引 | — | 2025年8月发布 |
三、兽药与生物制品
本年度核心变化:2025年度,农业农村部通过多批公告批准了一系列涉及犬猫的新兽药产品。整体特征:犬猫专用药物数量增加,覆盖驱虫、镇痛、止吐、心脏病治疗、行为管理等临床场景;国产猫三联灭活疫苗首次获批;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纳入兽药管理。
3.1 季度公告汇总(建议电脑端查看)
2025年1~3月
公告号 | 发布日期 | 核心内容摘要 | 犬猫相关 |
第871号 | 2025-01-06 | 批准头孢维星钠等6种新兽药 | 头孢维星钠(犬猫用长效抗生素) |
第872号 | 2025-01-06 | 批准替米考星溶液等4种进口兽药注册 | — |
第876号 | 2025-02-06 | 批准次氯酸溶液等3种新兽药;4种变更注册 | 犬细小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变更注册) |
第878号 | 2025-02-14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 | — |
第881号 | 2025-02-12 | 批准4种进口兽药再注册/变更注册 | 双羟萘酸噻嘧啶吡喹酮片(犬用驱虫药)、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犬猫用) |
第882号 | 2025-02-08 | 批准布鲁氏菌基因缺失活疫苗等新兽药 | — |
第884号 | 2025-02-20 | 批准甲硝唑内服混悬液(犬用)进口注册 | 甲硝唑内服混悬液(犬用厌氧菌感染) |
第886号 | 2025-03-06 | 批准牛支原体活疫苗等6种新兽药 | — |
第887号 | 2025-03-14 | 公布第五批国家兽医实验室名单 | — |
第890号 | 2025-03-24 | 批准猪水肿病亚单位疫苗等6种进口兽药注册 | — |
第892号 | 2025-03-24 | 批准牛口蹄疫疫苗等5种新兽药;5种产品注册 |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
第895号 | 2025-03-28 | 批准98家企业189种饲料产品登记 | 多款进口宠物粮产品登记 |
第896号 | 2025-03-31 | 批准氟雷拉纳等8种新兽药;4种变更注册 | 氟雷拉纳(犬猫用驱虫药)、环孢素内服溶液(犬猫用免疫抑制剂) |
公告号 | 发布日期 | 核心内容摘要 | 犬猫相关 |
第901号 | 批准苯扎氯铵等10种新兽药 | — | |
第902号 | 2025-04-28 | 批准进口兽药再注册/变更注册 | 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感-细小病毒四联活疫苗(再注册) |
第906号 | 2025-06-03 | 农业农村部、卫健委、市监总局联合公告 | 发布33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第909号 | 2025-05-19 | 批准苦地止痢散等5种新兽药;5种注册;2种变更 | — |
第915号 | 2025-06-10 | 批准4种进口兽药注册/再注册 | 沙罗拉纳咀嚼片(犬用体外驱虫)再注册 |
第920号 | 2025-06-23 | 批准盐酸地那维林等8种新兽药;4种变更注册 | 匹莫苯丹(犬用心脏病治疗药物)变更注册 |
第921号 | 2025-06-20 | 批准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目录修订 | L-硒代蛋氨酸扩大适用范围至犬、猫 |
2025年7-9月
公告号 | 发布日期 | 核心内容摘要 | 犬猫相关 |
第923号 | 2025-07-01 | ||
第925号 | 2025-07-08 | 批准兽药注册相关事项 | — |
第927号 | 2025-07-08 | 批准兽药注册相关事项 | — |
第928号 | 2025-07-08 | 批准枸橼酸马罗匹坦等5种新兽药;5种注册 | 枸橼酸马罗匹坦(犬猫用止吐药)、米氮平软膏(猫用促食欲) |
第936号 | 2025-08-12 | 批准千里光口服液等新兽药;多种变更注册 | 千里光口服液(宠物保健)、复方硝酸咪康唑洗剂(犬用皮炎)、硼酸滴眼液(犬猫眼科) |
第948号 | 2025-09-16 | 批准进口兽药再注册/变更注册 | 注射用头孢维星钠(犬猫用)、复方非泼罗尼滴剂(猫用)、吡虫啉氟氯苯氰菊酯项圈(犬猫用) |
第949号 | 2025-09-16 | 批准头孢维星钠等16种新兽药;5种诊断试剂注册 | 头孢维星钠(犬猫用长效抗生素) |
第950号 | 2025-09-25 | 公布农业农村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 兽药生产、使用监管规章清单 |
第953号 | 2025-09-29 | 批准猫三联灭活疫苗等新兽药 |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杯状病毒-鼻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普莱柯)、猫杯状病毒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 |
2025年10-12月
公告号 | 发布日期 | 核心内容摘要 | 犬猫相关 |
第957号 | 2025-10-11 | 批准氟雷拉纳滴剂等5种新兽药 | 氟雷拉纳滴剂(犬猫用体外驱虫,二类新兽药) |
第958号 | 2025-10-15 | 批准7种进口兽药再注册/变更注册 | 赛拉菌素+沙罗拉纳滴剂(猫用复方驱虫药) |
第963号 | 2025-10-27 | 推行饲料证照电子化应用 | 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
第968号 | 2025-10-30 | 发布兽药中添加辅料快速筛查法 | — |
第970号 | 2025-11-26 | 批准7种新兽药;5种注册 | 猫三联灭活疫苗(瑞普生物)、加巴喷丁片(犬猫镇痛镇静)、甲泼尼龙片(犬用糖皮质激素) |
第972号 | 2025-12-11 | 批准7种进口兽药再注册、3种变更注册 | 马来酸奥拉替尼咀嚼片(犬用抗过敏,Apoquel)、盐酸贝那普利片(犬猫心衰治疗) |
第976号 | 2025-12-15 | 批准364项农业行业标准 | NY/T 4838《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NY/T 4839《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 |
第978号 | 2025-12-23 | 批准3种新兽药、2种注册、疫苗变更/转国内生产 | 犬四联活疫苗(默沙东)转国内生产 |
第981号 | 2025-12-26 | 批准16种新兽药、5种注册、8种变更、2种转国内生产 | — |
第986号 | 2025-12-30 | 批准6种新兽药、6种变更、1种疫苗变更 | — |
第987号 | 2025-12-31 | 批准3种新兽药、1种注册、2种变更备案 | — |
3.2 2025年度获批犬猫用兽药产品汇总
(一)化学药品
产品名称 | 适应症/用途 | 公告号 | 备注 | |
头孢维星钠 | 注射液/粉针 | 犬猫细菌感染 | 第871号/第949号 | 二类新兽药,长效头孢类抗生素 |
氟雷拉纳 | 滴剂/咀嚼片/溶液 | 犬猫体内外驱虫 | 第896号/第957号 | 二类新兽药,异恶唑啉类 |
枸橼酸马罗匹坦 | 片剂/注射液 | 犬猫止吐 | 第928号 | 二类新兽药,NK1受体拮抗剂 |
匹莫苯丹 | 片剂/胶囊 | 犬充血性心力衰竭 | 第920号 | 变更注册 |
甲硝唑内服混悬液 | 内服混悬液 | 犬厌氧菌感染 | 第884号 | 进口注册 |
环孢素内服溶液 | 内服溶液 | 犬猫免疫抑制 | 第896号 | 变更注册 |
加巴喷丁片 | 片剂 | 犬猫镇痛镇静 | 第970号 | 四类新兽药 |
米氮平软膏 | 软膏 | 猫食欲刺激 | 第928号 | 五类新兽药,经皮给药 |
甲泼尼龙片 | 片剂 | 犬抗炎免疫抑制 | 第970号 | 五类新兽药 |
沙罗拉纳咀嚼片 | 咀嚼片 | 犬体外驱虫 | 第915号 | 进口再注册 |
马来酸奥拉替尼 | 咀嚼片 | 犬过敏性皮炎 | 第972号 | 进口再注册(Apoquel) |
盐酸贝那普利片 | 片剂 | 犬猫心力衰竭 | 第972号 | 进口再注册 |
复方非泼罗尼滴剂 | 滴剂 | 犬猫体外驱虫 | 第881号/第948号 | 进口再注册/变更 |
赛拉菌素+沙罗拉纳滴剂 | 滴剂 | 猫复方驱虫 | 第958号 | 进口再注册 |
千里光口服液 | 口服液 | 宠物保健 | 第936号 | 四类新兽药 |
复方硝酸咪康唑洗剂 | 洗剂 | 犬脂溢性皮炎 | 第936号 | 变更注册 |
硼酸滴眼液 | 滴眼液 | 犬猫眼部炎症 | 第936号 | 变更注册 |
(二)诊断试剂
产品名称 | 类型 | 用途 | 公告号 |
犬细小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 | 快速检测 | 犬细小病毒抗原检测 | 第876号 |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 | PCR检测 | 猫瘟病毒核酸检测 | 第892号 |
猫杯状病毒抗体ELISA检测试剂盒 | ELISA检测 | 猫杯状病毒抗体检测 | 第953号 |
(三)疫苗
产品名称 | 研制/生产单位 | 公告号 | 备注 |
犬瘟热-腺病毒2型-副流感-细小病毒四联活疫苗 | 硕腾 | 第902号 | 进口再注册 |
猫泛白细胞减少症-杯状病毒-鼻气管炎三联灭活疫苗 | 普莱柯 | 第953号 | 三类新兽药(国产首批) |
猫鼻气管炎-杯状病毒-泛白细胞减少症三联灭活疫苗 | 瑞普生物 | 第970号 | 三类新兽药 |
犬四联活疫苗 | 默沙东(宁波) | 第978号 | 转国内生产 |
3.3 兽药使用专项整治
2025年3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5年规范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农办牧〔2025〕8号),对动物诊疗机构用药行为提出要求:
整治重点一:纠治“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问题,重点整治动物诊疗机构违规使用地塞米松等行为。
整治重点二:整治网络违规经营兽药行为,严查无经营资质网上经营兽药、违规销售兽用处方药等问题。
整治重点三:整治兽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违规使用行为,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严格凭兽医处方使用相关产品。
整治重点四: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规定,对宠物医院药房进行高频抽检。
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管理: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认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农办法函〔2024〕21号),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应按照兽药管理。2025年专项整治重点纠治以“仅限科研用”“内部使用”等名义规避审批生产经营兽医体外诊断制品的行为。
四、宠物饲料
本年度核心变化:2025年6月3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第20号及6项附件,《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全面落地。12月,《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和《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两项行业标准获批,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
4.1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及附件
公告第20号包含6项附件:
附件序号 | 名称 |
附件1 |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 |
附件2 | 宠物饲料标签规定 |
附件3 | 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
附件4 | 宠物饲料生产许可条件 |
附件5 | 宠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条件 |
附件6 | 宠物饲料免予登记产品目录 |
4.2 标签规定要点
原料标识要求:根据《宠物饲料标签规定》,禁止使用“家禽”“肉类及其制品”等模糊类别名称,必须按照《饲料原料目录》的标准名称标示,如“鲜鸡肉”“鸡肉粉”“酶解牛肉”等具体名称。
功能声称规范:如宠物饲料产品使用的某种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具有维持、增强宠物生长、发育、生理功能或机体健康的作用,可进行功能声称。声称涉及的饲料添加剂应在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中标示。
4.3 卫生规定要点
《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对以下类别设定了明确限量指标:无机污染物和含氮化合物、真菌毒素、天然植物毒素、有机氯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物。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生产企业、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宠物饲料不符合卫生指标要求的,将依法处罚。
4.4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
2025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2025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办牧〔2025〕2号),将宠物饲料纳入监管重点,包括宠物饲料标签执法和质量抽检。
4.5 新饲料添加剂批准
2025年6月,公告第921号批准以下新产品:
新饲料 | 解脂耶氏酵母蛋白 |
新饲料添加剂 |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 |
新饲料添加剂 | 异绿原酸钠 |
新饲料添加剂 | 甜菜碱磷酸盐 |
同时,《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饲料原料目录》进行增补修订。此前,部分饲料添加剂(如胆汁酸、L-硒代蛋氨酸)已扩大适用范围至犬、猫。
4.6 宠物食品新行业标准
2025年12月,公告第976号批准364项农业行业标准,其中两项宠物食品标准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
NY/T 4838-2025《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聚焦宠物处方粮产品,明确水分含量划分,细化19类处方粮的营养特征指标。标准强调处方粮所用原料和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饲料原料与添加剂目录,卫生指标须严格遵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NY/T 4839-2025《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针对冻干宠物食品制定,在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关键安全指标,包括严格限定水分含量、挥发性盐基氮和组胺含量,对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提出严苛要求。
本领域重要文件清单
文件名称 | 文号/公告号 | 实施日期 |
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及6项附件 | 公告第20号 | 2025年6月30日 |
2025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 农办牧〔2025〕2号 | 2025年2月 |
新饲料添加剂批准及目录修订 | 公告第921号 | 2025年6月20日 |
全价宠物食品处方粮通用要求 | NY/T 4838-2025 | 2026年5月1日 |
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 | NY/T 4839-2025 | 2026年5月1日 |
五、动物诊疗
本年度核心变化:2025年7月,《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发布,确立动物诊疗机构电子证照制度,要求11月30日前将全国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信息纳入平台管理。
5.1 诊疗机构管理新规
根据《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5〕20号):
电子证照制度:自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证书样式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动物诊疗许可证》(C 0401-2024)标准执行。证书编号、防伪二维码等信息通过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动物诊疗机构信息管理”模块自动生成。
信息化监管: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备案的执业兽医信息全部纳入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实现应纳尽纳、动态管理。
处方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处方权限和《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开具、书写、保存处方;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农村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5.2 执业兽医管理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及2025年配套通知:
备案要求: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在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动物诊疗机构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
年度报告: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
继续教育: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25年底前投放一批公益性执业兽医继续教育课程。
5.3 病历与处方规范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34号发布了《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并修订了《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2025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依据该规范建立的电子病历系统,核查处方开具、手术记录与用药记录的一致性。
5.4 宠物诊疗服务国家标准
2025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于8月1日起实施:
《宠物诊疗机构诊疗服务指南》:规范宠物医院的服务流程、科室设置和设备配置要求。
《宠物经营场所环境清洁与消毒指南》:覆盖宠物店、寄养场所的清洁消毒操作规范。
本领域重要文件清单
文件名称 | 文号/公告号 | 实施日期 |
关于加强动物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农办牧〔2025〕20号 | 2025年7月26日 |
动物诊疗病历管理规范 | 公告第734号 | 2024年5月1日 |
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修订) | 公告第734号 | 2024年5月1日 |
宠物诊疗机构诊疗服务指南 | 国家标准 | 2025年8月1日 |
宠物经营场所环境清洁与消毒指南 | 国家标准 | 2025年8月1日 |
六、行业标准与技术规范补充
6.1 中国兽药典(2025年版草案)
2025年10月23日,第七届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5年版《中国兽药典(草案)》。主要更新内容包括:
新增犬安全检验、猫安全检验标准附录
引入全基因组测序等现代检测技术用于微生物鉴定
收录更多宠物专用药物标准
提升杂质限度、溶出度等质量控制指标
6.2 饲料证照电子化
根据公告第963号,自2025年11月1日起推行饲料证照电子化应用。
七、观察:趋势与影响
以下内容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判断,供参考。
7.1 监管特征
从2025年政策文件的整体特征看,监管逻辑呈现从宏观引导向精细管控转变的趋势。饲料标签必须标注具体原料名称、诊断试剂必须纳入兽药注册、处方开具必须符合格式规范——“必须”的高频出现,反映出合规要求的刚性化。
7.2 产业影响初步判断
饲料行业:标签规定的严格执法,可能推动原料信息透明化,对依赖模糊标注的产品形成压力,对拥有优质供应链的企业可能是建立差异化的机会。
兽药行业:专项整治对“三超”用药、人用药禁用等问题的持续关注,可能扩大宠物专用药的市场需求;宠物疫病抗原筛查产品纳入兽药管理,可能影响未注册产品的市场流通。
诊疗行业:电子证照制度和信息化监管的推进,对诊疗机构的合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电子病历系统的推广可能加速。
疫苗市场:国产猫三联灭活疫苗的获批,以及犬四联疫苗转国内生产,可能改变该领域的竞争格局,但实际市场影响有待观察。
7.3 2026年关注节点
2026年1月1日:旧版动物检疫标志停止使用;
2026年5月1日:NY/T 4838《处方粮通用要求》、NY/T 4839《冻干宠物食品通用要求》实施;
新版《中国兽药典》预计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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