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改进调查研究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三、规范出访活动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四、改进新闻报道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时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五、加强督促检查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2025-03-28 18:34:36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2013年11月18日 中发〔2013〕13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是党政机关清廉形象的重要体现。中央历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但是,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公款吃喝、违规配车、公款旅游、修建豪华楼堂馆所、大搞节庆论坛活动等问题十分突出,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习近平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央专门作出部署,强调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提出了加快有关体制机制改革的新要求。为此,中央决定制定出台《条例》。《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坚决执行《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公开等方面改革,条件成熟的要尽快推出,需要研究探索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推进,努力形成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杜绝“破窗效应”。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努力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第五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第九条 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第十一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第十四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第十五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组织、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第十六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第十七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第十八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第四章 公务接待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第二十二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第二十四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等服务。第五章 公务用车第二十五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第二十七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第二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第二十九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第六章 会议活动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第三十一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经批准的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第三十四条 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第七章 办公用房第三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第三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第三十九条 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于统一调剂。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第八章 资源节约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第四十三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第四十四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第九章 宣传教育第四十六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十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第十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下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地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第五十条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第五十一条 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第五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第五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一)预算和决算信息;(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情况;(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等情况;(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第五十五条 推动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支持人民政协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第五十六条 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第五十七条 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者纠正。违反本条例规定,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第六十二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并作出结论。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第十二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5月2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2025-03-28 14:39:09
《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025-03-27 18:33:22
中共中央组织部2025年02月17日10:06    来源:《求是》2025/04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命题。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6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回顾总结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思路举措。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领会、一体贯彻落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党领导的社会革命迈上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展现新气象,全面从严治党更要有新的认识、新的作为。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的坚实基础上,我们党鲜明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具有深远的战略考量。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动员令。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必然会遇到各种艰难险阻甚至是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放眼全球,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特别是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环顾国内,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面临诸多挑战,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这艘航船乘风破浪、行稳致远,关键在党,关键是要把党建设好建设强。这就需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团结带领人民群众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战略举措。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既有办大事、建伟业的巨大优势,也面临治党治国的特殊难题。从面临的风险考验看,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需要时刻警惕会不会变得老态龙钟、疾病缠身。从体量上看,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党组织532.9万个、党员9918.5万名,把每个组织建强、每名党员管好,保持党的团结统一、步调一致极为不易。必须从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看待全面从严治党,将其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解决好“六个如何始终”的大党独有难题,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命题。图为2022年10月22日党的二十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新华社记者 岳月伟/摄管党治党全面系统布局、协同高效推进的内在要求。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一大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抓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新时代党的建设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各项建设同向发力综合发力的系统工程,必须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推进。只有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全面从严治党,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才能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二、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管党治党上更加注重整体推进、协同发力,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新气象。重大的政治成果: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党和国家事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保证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船重千钧,掌舵一人。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从根本上确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习近平总书记在风云变幻中举旗定向、掌舵领航,在大战大考中指挥若定、运筹帷幄,在惊涛骇浪中力挽狂澜、砥柱中流,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非凡政治智慧、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高超政治艺术,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赢得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不愧为党的核心、人民领袖、军队统帅,不愧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的掌舵者、领航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新时代新征程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最紧要的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丰富的理论成果: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科学理论体系。在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邃洞察力、敏锐判断力、理论创造力,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基本原理,深入分析世情国情党情,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主线,提出一系列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构成了一个科学、完整、成熟的党建理论体系,集中体现为“十三个坚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坚持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坚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这一重要思想,既有系统性的理论建构,深刻阐明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重大使命、价值追求、重点任务,又有标志性的理论突破,以一系列原创性成果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党建篇”。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正是在这些重要思想科学指导下,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把握运用越来越自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丰硕的制度成果: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之大、取得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证。党中央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一体谋划部署,扎实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有效破解了一批长期困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老大难问题,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党和国家的治理优势。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是一个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的历史过程,经过长期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加速推进,我们党出台实施一大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党内法规,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了落实党的领导有制可循、从严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新时代以来,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现行有效党内法规的比例超过70%,成为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体系最健全、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生动的实践成果:管党治党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积累了丰富成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始终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实现党的团结统一。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使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提出和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以作风建设新气象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在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确立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使新时代党的建设有了更清晰的施工图,引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协同推进、互促共进,管党治党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生格局性变化、实现整体性提升,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组织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重大责任。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将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运用到组织建设中,打出管党治党的组合拳,着力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的干部工作体系,健全严把入口、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管理体系,健全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体系,健全党的组织工作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力量得到充分彰显。三、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质量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必须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推动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落实,不断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机制,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地方党委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抓好本级带下级、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格局,推动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全面过硬。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等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适应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线下线上全覆盖。搭建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平台,推动广大党员以争创一流的实际行动为党旗增光添彩。中央组织部2024年6月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比上年净增114.4万名。党的基层组织517.6万个,比上年净增11.1万个。中国共产党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强基固本、补齐短板弱项,不断严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理论武装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基础工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基固本,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课、必修课,贯穿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全过程各方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增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创新理论武装的方式方法,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理论武装和实践运用相结合、强党性和增本领相结合,健全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研究,加深对新时代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注重看以知促行、学用结合的成效,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动力和出色工作业绩。完善党员管理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不断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从严管理监督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在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治病强身相结合,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改进党员管理机制,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探索创新新兴领域党员管理方式,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把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机制,持续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把工作圈和社交圈、“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在职和离职、境内和境外、网下和网上等贯通起来,努力做到管理监督全覆盖、无死角。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健全正风肃纪常态化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突出监督重点,着力抓好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深化政治巡视,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加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真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根本之策。制度建设要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同时加强系统集成,使各项制度成为有机整体。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做好顶层设计、查漏补缺、提质增效文章,面向实践需要,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使制度更加切合实际。增强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加强跟踪问效,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落地,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完善管党治党责任链条,不断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推动责任落实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所在。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深抓实。健全精准科学的问责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建考核工作,优化考核评价方法,抓好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典型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2025-02-17 11:23:36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习近平一  我们说过,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也没有一成不变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我们过去取得的实践和理论成果,能够帮助我们更好面对和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但不能成为我们骄傲自满的理由,更不能成为我们继续前进的包袱。我们的事业越前进、越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就会越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就会越多,面对的不可预料的事情就会越多。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全党同志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点,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历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清醒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和不变,永远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锐意进取,大胆探索,敢于和善于分析回答现实生活中和群众思想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2013年1月5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   2024年10月2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二  我们做的事是前无古人的,我们要学马列主义,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不能给出解决现实问题的现成答案,只能运用它的原理、立场、观点、方法,通过自己的摸索、咀嚼、创新来提出答案。西方的东西要借鉴,但不能完全吃它这碗饭,不能全盘接受。我们搞的事业,我们是先行者、探索者,没有人给我们提供可以采用拿来主义态度的经验,必须通过理论上不断探索、不断突破来指导实践,并用实践中摸索到的规律来升华我们的理论。  (2015年12月28日、29日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三  对待马克思主义,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也不能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如果不顾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变化,拘泥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的某些个别论断和具体行动纲领,我们就会因为思想脱离实际而不能顺利前进,甚至发生失误。什么都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语录来说话,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说过的就不能说,这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同时,根据需要找一大堆语录,什么事都说成是马克思、恩格斯当年说过了,生硬“裁剪”活生生的实践发展和创新,这也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  (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四  我们强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是说就固步自封、不思进取了,我们必须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远充满蓬勃生机活力。同时,我们要永远记住,我们所进行的一切完善和改进,都是在既定方向上的继续前进,而不是改变方向,更不是要丢掉我们党、国家、人民安身立命的根本。  (2016年10月21日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五  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六  我们通过守正创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守正就不能偏离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但不是刻舟求剑,还要往前发展、与时俱进,否则就是僵化的、陈旧的、过时的。  (2019年3月18日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七  中华民族是守正创新的民族。中华文明绵延传承至今从未中断,从不具有排他性,而是在包容并蓄中不断衍生发展。通过古丝绸之路的交流,古希腊文明、古罗马文明、地中海文明以及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都相继进入中国,与中华文明融合共生,实现本土化,从来没有产生过文明冲突和宗教战争。中华民族没有对外侵略的传统。600多年前郑和下西洋时率领的是当时世界最庞大的舰队,带去的是丝绸、茶叶和瓷器,而不是战争,沿途没有占领一寸土地。  (2019年5月14日同希腊总统帕夫洛普洛斯会谈时的讲话)  2022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这是习近平在延安革命纪念馆参观《伟大历程——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历史陈列》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燕雁/摄八  要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坚守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初心使命不动摇,同时要以新的理念、思路、办法、手段解决好党内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自我革命实效。  (2019年6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九  100年来,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相统一、培元固本和守正创新相统一,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产生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产生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  (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十  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定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如果没有中华5000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特别重视挖掘中华5000年文明中的精华,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021年3月22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考察时的讲话)十一  我们要准确把握时代大势,勇于站在人类发展前沿,聆听人民心声,回应现实需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更好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统一起来,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之“矢”去射新时代中国之“的”,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呈现出更多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续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  “天以新为运,人以新为生。”我们要实事求是分析变和不变,与时俱进审视我们的理论,该坚持的坚持,该调整的调整,该创新的创新,决不能守株待兔、刻舟求剑。(2022年1月1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024年9月10日至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甘肃考察。这是11日上午,习近平在天水市麦积山石窟考察。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十二  我们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展示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标识,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指导思想,传承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找源头活水。  (2022年5月27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十三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福建考察。这是16日上午,习近平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考察时,同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亲切交流。 新华社记者 燕雁/摄十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已有基础上继续前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10年来,我们在认识上不断深化,创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2月7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十五  守正创新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探索就是一个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的历史过程。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首先要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同时,要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着眼于解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识变应变求变,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不断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积极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浓厚氛围,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快转变不适应创新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工作方法,真正成为创新的引领者、推动者。(2023年2月7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十六  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创新性。中华文明是革故鼎新、辉光日新的文明,静水深流与波澜壮阔交织。连续不是停滞、更不是僵化,而是以创新为支撑的历史进步过程。中华民族始终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精神不断创造自己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作为最繁荣最强大的文明体屹立于世。中华文明的创新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的进取精神,决定了中华民族不惧新挑战、勇于接受新事物的无畏品格。  (2023年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十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走出来的,也是从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中走出来的;“第二个结合”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了更加宏阔深远的历史纵深,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文化根基。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中华文明以现代力量,中华文明赋予中国式现代化以深厚底蕴。中国式现代化是赓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而不是消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是从中华大地长出来的现代化,不是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现代化;是文明更新的结果,不是文明断裂的产物。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华民族的旧邦新命,必将推动中华文明重焕荣光。  (2023年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十八  对文化建设来说,守正才能不迷失自我、不迷失方向,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守正,守的是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守的是“两个结合”的根本要求,守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和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创新,创的是新思路、新话语、新机制、新形式,要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真正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新时代的文化工作者必须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2023年6月2日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十九  始终坚守理论创新的魂和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决定,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前提,理论创新也是为了更好坚守这个魂和根。坚持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发展也是为了更好地坚持。理论创新必须讲新话,但不能丢了老祖宗,数典忘祖就等于割断了魂脉和根脉,最终会犯失去魂脉和根脉的颠覆性错误。我提出守正创新,就是强调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两条路都是死路。  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个立党立国、兴党兴国之本不动摇,坚持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发展马克思主义不停步,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对中华5000多年文明宝库进行全面挖掘,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因子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将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和丰富智慧更深层次地注入马克思主义,有效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聚变为新的理论优势,不断攀登新的思想高峰。  (2023年6月30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024年11月4日至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湖北考察。这是5日下午,习近平在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考察。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二十  要坚持守正创新,改革无论怎么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根本的东西绝对不能动摇,同时要敢于创新,把该改的、能改的改好、改到位,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  (2024年5月23日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二十一  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遵循的“六个坚持”原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我们党不断深化对改革的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对于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改革行稳致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我们的最大政治优势,是我国改革开放成功推进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善于汇集民智、凝聚民心,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持守正创新,既要有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自信”不动摇,又要有敢创新、勇攻坚的锐气胆魄,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要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巩固改革成果,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兼顾、辩证施策,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些原则,必须在改革实践中毫不动摇坚持并不断丰富和发展。  (2024年7月18日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二十二  要坚持守正创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坚决破除妨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制度保障。要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该改的坚定不移改,不该改的不改。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  (2024年8月22日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间有关必须坚持守正创新重要论述的节录。
2024-12-23 15:20:03
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这是摆在全党同志面前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我们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在毛泽东同志当年给出“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的第一个答案基础上,给出了第二个答案,那就是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新时代10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中,我们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认识,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系统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我们党追求的理想崇高而神圣,肩负的使命艰巨而繁重,只有以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强烈的忧患意识警醒自己,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自己,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才能确保党始终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同时要看到,随着形势任务、外部环境变化和党员队伍自身变化,党内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及时消除各种消极影响,确保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这就是为什么要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道理所在。2024年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和最大优势。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决定了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谋私利就有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就能谋根本、谋大利,就能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敢于检视自身、常思己过;不讳疾忌医、不文过饰非,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就能有力回击一切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的“围猎”腐蚀。这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奥秘所在,也是我们党能够推进自我革命的底气所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实践中需要把握好以下问题。第一,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强身健体的自觉行动,是为了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好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在党中央领导下,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第二,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要针对伟大社会革命实践的新要求来谋划党的自我革命,用伟大社会革命发展的新成果来检验党的自我革命的实际成效,努力实现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伟大社会革命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当前,就是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谋划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使党的自我革命更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福建考察。这是15日下午,习近平在漳州市东山县谷文昌纪念馆考察。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第三,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汲取其中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精神境界和道德水平等思想营养,不断提高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性。第四,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法宝。要聚焦这个战略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警醒,及时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及时消除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各种隐患,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不断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第五,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我们所说的大党独有难题主要体现为“六个如何始终”,解决这些难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发力、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在不断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中彰显大党优势。第六,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要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形成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第七,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第八,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必须把正风肃纪反腐结合起来一起抓,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优良作风作引领,以严明纪律强保障,以反腐惩恶清障碍,推动党的自我革命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不断在革故鼎新、守正创新中实现自身跨越。第九,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实现自律和他律良性互动、相得益彰。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也无止境。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把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严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月8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2024-12-23 14:49:52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李强主持 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韩正出席  10月2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29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全党全国人民坚定改革信心,更好凝心聚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主持开班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国家副主席韩正出席开班式。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具有划时代意义。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最壮丽的篇章之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续写“两大奇迹”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也为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和宝贵经验。  习近平强调,守正创新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的重大原则。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些都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坚持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始终朝着总目标指引的方向前进,该改的坚决改,不该改的不改。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突出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全面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指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要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把握客观规律,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担负着推进改革的重要职责。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政治勇气,直面矛盾问题不回避,铲除顽瘴痼疾不含糊,应对风险挑战不退缩,奋力打开改革发展新天地。要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推进改革,系统布局、谋定而动。  习近平指出,广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对顺利推进改革十分重要。要切实做好改革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加强对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些重大理论观点的研究和阐释,特别是加强面向基层和群众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筑牢全党全社会共抓改革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引导干部、群众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和个人利害得失。  习近平最后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确定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把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落实到位,打好组合拳,切实抓好后两个月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李强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论述精辟、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对于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全面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大原则、科学方法,坚定改革信心、把准改革方向、强化改革责任、汇聚改革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带着使命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深刻理解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创造性地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员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党员副主席以及中央军委委员出席开班式。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管理的金融机构、企业、高校,解放军各单位和武警部队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研讨班。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开班式。​
2024-10-30 10:19:58
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 作忠诚干净担当的青年干部——省动物疫控中心青年党员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青年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流砥柱,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的主力军,为进一步筑牢青年干部理想信念根基,发扬担当和斗争精神,10月24日,省动物疫控中心青年党员理论学习小组围绕“以青春之名 赴奋斗之约”为主题,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总支委员和青年党员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参加活动。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并引导在场人员用深入浅出的理论分析,旁征博引的事例把全会内容讲清、讲实、讲活。这个环节的学习,让大家明晰了我们党为什么改、往哪里改、怎么改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交流探讨中,集中观看中国共产党网视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权威访谈,进一步学习和了解全会精神的核心要领。这个环节的学习,让大家深刻感受到,从“全面深化改革”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改革之路,越走越坚定,尽管困难重重,但我们锲而不舍,何其艰巨又何其伟大;结合前2个环节的学习,青年党员代表何蕴利作交流发言,畅谈所思所想所悟,既有理论思考,也有实践拓展,履职尽责的平实陈述,生动写照对党的忠诚。本次学习活动用“青言青语”传播党的声音,以“走新”又“走心”的学习形式学习全会精神,为全会精神的学习注入青年力量。全体党员一致认为,青年干部既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又要持续拓展专业广度和深度。改革是破釜沉舟的,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带着思考和探索深入学习全会精神,要努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跟党走,以青春之名,赴奋斗之约,以新的更大成绩为疫控事业的发展贡献青年智慧和力量。
2024-10-28 11:03:55
10月15日,农业农村厅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省委农办主任,厅党组书记、厅长蒋刚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厅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公报,围绕学习领会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交流研讨。会议指出,全厅上下要深刻把握全会的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具体部署,紧密结合“三农”工作实际,用改革精神来“解题”、用改革思维来“破题”、用改革举措来“答题”,进一步细化梳理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改革目标任务,同步制定推进落实方案,加快形成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谋划好具有四川特色的原创性差异化改革,合力推动农业农村系统在改革浪潮中取得更多实绩。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1+20”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加快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要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重点抓好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和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构建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体系、健全种粮主体收益保障机制和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三方面改革,夯实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根基。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大力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机制,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及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等,切实做好“活权”后半篇文章。厅领导班子成员,厅一、二级巡视员出席会议。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机关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2024-10-18 11:2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