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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瘟退出强制免疫后的若干问题

2022-06-02 10:50:58

韩焘  张宁宁  齐鲁  杨林  辛盛鹏

猪瘟退出强制免疫后的若干问题

韩焘  张宁宁  齐鲁  杨林  辛盛鹏

(中国动物疫控中心)

猪瘟(Classical Swine Fever,CSF)是由猪瘟病毒(Classical Swine Fever Virus,CSFV)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传染病,被我国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目前危害养猪业的主要传染病之一。2012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控规划(2012—2020 年)》将猪瘟列入重点防治病种,并明确指出了猪瘟净化的阶段性目标 [1]。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国的猪瘟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本文通过研究近年来的猪瘟监测数据,实地考察养殖企业的猪瘟免疫和发病情况,研究《猪瘟防治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梳理了现阶段猪瘟防控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为我国猪瘟退出强制免疫后如何防控提出对策和建议。

1 近年来我国猪瘟防控的基本情况

2007 年,我国将猪瘟列入强制免疫计划,对所有猪只进行免疫。为掌握猪瘟在我国猪群中的流行状况,农业部每年制定《猪瘟监测方案》,采取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病原监测与抗体监测、定点监测与常规监测、专项调查与紧急调查、疫情监测与净化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监测全国范围内的猪瘟疫情 [2]。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通过各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边境动物疫情测报站、国家猪瘟参考实验室上报猪瘟监测数据,由国家参考实验室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猪瘟监测。在实施了近 10 年的强制免疫、重点监测后,我国猪瘟流行情况趋于稳定,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3]。

1.1 猪瘟临床表现趋于和缓

在发病特点上,急性猪瘟相对较少,但非典型猪瘟、温和型猪瘟和隐性猪瘟疫情仍然存在。具体表现为:临床症状显著减轻,发病率较低,疫情缓和,潜伏期及病程较长,死亡率较低,多呈散发状态。育成猪及哺乳仔猪死亡率较高,成年猪较轻或耐过;时常在已注射过疫苗的猪群中发生,病理变化不典型,也不完整;同时出现持续性感染(亚临床感染)和胎盘感染。在出现上述现象的地区和猪场,往往同时存在免疫失败现象,出现繁殖障碍型猪瘟。

1.2 猪瘟病原检出率逐年下降,疫情呈点状散发

国家猪瘟参考实验室监测数据显示,2013、2014 和 2015 年全体猪群的平均阳性率分别为1.90%、0.33% 和 0.16%,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主动监测阳性病例多出现在屠宰场和商品猪场,表明我国猪瘟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猪瘟暴发威胁逐年下降但依然呈点状散发。

1.3 猪瘟免疫抗体水平持续上升,现有猪瘟疫苗有效

2013、2014 和 2015 年猪瘟免疫抗体阳性率分别为 80.7%、85.6% 和 88.1%,抗体水平呈持续上升趋势,而抗原检出率不断下降,说明现有猪瘟疫苗依然有效。

1.4 免疫水平参差不齐

虽然猪瘟免疫抗体水平逐年增高,但仍存在着免疫水平参差不齐、猪群免疫状况差异较大的问题。从原种场、种猪场到商品场,免疫整齐度逐渐降低,个别省份屠宰场的样品抗体合格率低于30%,不同省份间差异较大,个别地区仍存在猪瘟免疫工作不到位或免疫程序不合理等问题。加强猪瘟疫苗免疫,确保疫苗的有效保护,仍然是目前猪瘟防控的关键。

1.5 猪瘟诊断、监测技术发展相对较慢

现阶段,虽然猪瘟抗原、抗体诊断均有国家标准,但有批准文号的猪瘟诊断试剂只有国外IDEXX 一家,我国尚未批准自主研发的猪瘟诊断试剂盒。快速诊断试剂和田间诊断技术相对缺乏,无鉴别诊断试剂,导致猪瘟作为重大动物疫病及常见病不能在基层快速确诊。

2 猪瘟退出强制免疫后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2.1 防疫主体责任问题

我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了养殖者应承担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由于我国在强制免疫政策 实施过程中没有注重对养殖场防疫主体责任的要 求,导致养殖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在猪瘟退出强 制免疫后,政府不再参与免疫环节,但仍需重视猪 瘟的免疫工作,养殖者作为疫病防控主体,不能放 松免疫。

2.2 病原阳性率与临床发病率之间关系问题

猪瘟病原监测数据主要指抗原阳性率,现阶 段猪瘟免疫疫苗为活疫苗,免疫后不能区分免疫与 感染。因此,猪瘟抗原监测阳性率需结合猪瘟疫苗 免疫和临床发病情况,才可确定其是否为猪瘟疫情, 否则将不利于猪瘟疫情的及时发现与妥善处置。随 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发现病原阳性猪并不困难, 但如何区分疫苗抗原和野毒抗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 究的问题。

2.3 疫情监测网络问题

对于同样的流行情况,被动监测和主动监测 的结果往往存在差别。现有的动物疫情监测网络(尤 其是被动监测网络),监测出的阳性率通常低于实 际发病情况。据国外流行病学研究报道,动物疫病 的实际发病率通常比报告的发病率高 2~5 倍,因此 只有通过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才能 了解传染病的实际发生情况。退出强制免疫对猪瘟 监测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充分发挥主动和被动监 测网络的监测能力,才能保证第一时间发现疫病, 并及时处置。

2.4 疫苗免疫效果问题

我国现有猪瘟疫苗生产厂家和种类较多 [4], 猪瘟疫苗主要分为组织苗和细胞苗,其中,组织苗又分为兔脾淋苗和乳兔组织苗,细胞苗又分为原代 细胞苗和传代细胞苗。疫苗免疫是猪瘟防控的重要 手段,高密度免疫仍是猪瘟防控的主要措施。退出强制免疫,不等于不免疫,要保持现阶段的防控成果,离不开高密度的疫苗免疫。

2.5 财政支持政策问题

退出强制免疫后,一般由养殖者自愿免疫并负担费用,但养殖者在落实防疫责任后,仍然会有 疫病发生风险,免疫的猪群发生猪瘟疫情后也必须 扑杀,其补偿问题必然会引起争议。疫苗免疫接种 的目的不仅是保护养殖者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建立免疫群和消灭猪瘟。如果免疫猪群因感染被销毁, 养殖者得到的补偿应当多于未免疫猪群,这样才能 够从政策层面促进养殖者积极开展免疫。在财政支 持政策方面,补偿能够引导免疫养殖者落实责任、 规避风险,但同时也会影响非免疫者上报疫情的积极性,如何调整财政支持政策,成为强制免疫退出 后的需要研究的问题。

2.6 猪瘟净化研究问题

猪瘟退出强制免疫,标志着我国猪瘟净化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猪瘟的净化能够推动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美国在 1961 年开始净化猪瘟时, 大约有 150 万个农场养猪;1974 年消灭计划接近 尾声时,猪场数减少到 47 万个,存栏数 4 550 万头, 分别比 1959 年减少了 75% 和 33%;直到1978 年 成功消灭猪瘟后,养猪场数量和存栏数才有所回升。 1963 年美国 32 个州禁用猪瘟活疫苗时,猪瘟群流 行率平均为 0.19%,标准差为 0.23%[5]。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也建 议猪瘟群体流行率在 2% 左右时,可以通过禁用活 疫苗实施净化 [6]。以上经验值得我国学习,但现阶 段我国的养殖模式与国外相差较大,动物移动监管 能力相对薄弱,应结合我国实际研究猪瘟净化方案。

3 建议

3.1 明确养殖者的防疫主体责任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通过签订《防疫责任书》等方式,明确养殖者应承担的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和责任,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控制猪瘟。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的属地责任和兽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建立详细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切实将防疫责任落实到养殖主体。

3.2 厘清猪瘟阳性率与发病率之间关系

一是分区域研究不同免疫率下,猪瘟病原学阳性率与猪瘟发病率之间的关系,及时将病原学监测数据转化为发病率。二是建立更完善的疫情信息分析系统,及时更新养殖点的背景信息,从抗原、抗体监测两个方面分析猪瘟疫情,提高监测数据的可利用性。三是提高疫苗研发能力,通过改进疫苗, 研发能够提供足够保护力的灭活疫苗、亚单位疫苗和标记活疫苗,来区分发病猪和免疫猪。

3.3 强化疫病监测网络建设

一是应加强疫情信息汇总分析能力建设,形成我国猪瘟流行病学数据库。二是监测重点向发病地区倾斜,集中优势力量打赢“攻坚战”。三是对于确诊的疑似病例,各单位应及时向有关机构和参 考实验室报送,强化疫控系统的疫病确诊能力,实现监测与应急响应紧密及时衔接。四是探索建立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和疫病监测网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被动监测能力,开展猪 瘟疫情监测。

3.4 建立系统的疫苗效果评价机制

一是疫病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猪瘟免疫抗 体监测,了解免疫情况;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养殖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二是疫病控制机构可将抗体主动监测结果与兽 药可追溯体系相结合,开展疫苗免疫效果评价研究, 并及时向上级机构和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引导疫苗市场提高生产质量,保障疫苗效力。三是探索政府委托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猪瘟疫苗效果评价工 作,强化疫苗生产企业、养殖者与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的互动;探索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对接并监管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数据。四是加强疫苗研究,鼓励基因工程苗和标记疫苗的研究,弥补现 有活疫苗不能鉴别野毒感染和疫苗免疫的缺点。

3.5 优化财政补助政策

一是提高免疫合格猪群因病导致的无害化处理补贴额度,区别对待落实防疫责任不同程度的养殖者,降低免疫责任落实到位的养殖者经济损失, 鼓励养殖者落实免疫主体责任。二是建议引入社会 化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保险联动机制。实行免疫合格率与保险联动,降低免疫合格群体的疫情损失。 三是建议疫情高发区继续实行免疫补助政策,提高疫情高发区的免疫密度和疫情上报的积极性。

3.6 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猪瘟净化技术方案

猪瘟退出强制免疫后要重点开展猪瘟净化技术方案研究。一是要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免疫退出 门槛。二是通过集成净化技术与示范,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猪瘟净化模式,建立猪瘟新型净化技术方 案。三是系统划分生猪输出与输入区域,分区域开展猪瘟净化技术方案的推广与应用,优先开展生猪 输出区域的猪瘟净化工作。

总之,我国退出猪瘟强制免疫是在猪瘟疫情平稳的情况下进行防疫政策改革的新措施,猪瘟退 出强制免疫后,要确保猪瘟疫情不抬头,现阶段仍必须继续做好全面免疫工作,同时制定更加合理的 监测方案,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努力推进我国猪瘟疫病的净化工作。

         参考文献:(略)